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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

时间: 新华 优秀作文

写作文要注重逻辑结构和条理性。要合理安排段落和层次,使文章的结构清晰、有条理,让读者容易理解。怎么写出优秀的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这里给大家分享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方便大家学习。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1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2

山重水复疑无路,我心行于困境之中,挫折之时,一个人的痛苦,该用怎样的天平来掂量?谁愿给我一份体谅?

秋叶仍在树的挽留中离开了,孔乙己也在人们的讥笑中,用手在地平线上努力地挪动着身体,离开了大家的视线。

无论孔乙己怎么努力,始终走不到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夕阳渐渐西下,夜幕降临了,此刻户户茅屋都亮着温馨的灯光,孔乙己望着那闪烁的光芒,又何常不想有一份相伴的肩膀?可他不愿,也不甘心放弃自己的读书生涯,他望着星空感慨:“读书枉清高,吾将何去何从?”秋风吹来渗骨寒意,孔乙己便也只能在这寒风落叶中度过一宿。落叶洒满他的身体,似乎要将他吞噬。

孔乙己醒来时天亮得刺疼他的双眼。突然,一个小女孩重重地跌在他面前,孔乙己回过神来,艰难地挪动着身子,伸出满是血迹的手想去扶小女孩,女孩却摇摇头说:“老爷爷,娘亲让我自己爬起来,谢谢爷爷,我不疼。”

孔乙己的手僵在半空,眼眶中的液体却不断涌出。

“爷爷摔倒了吧?不疼,不疼,娘亲说要自己爬起来,不哭,要做勇敢的人。”

孔乙己又何尝不想藐视一切挫折,让痛苦烟消云散,让快乐撒满旅途呢?回首间,自己的一生都在软弱中走过,人生毫无意义!他问自己,为何宁愿沉沦于沿泽而不做一丝反抗、没有丝毫醒悟?

错了吗?为什么早已经历了地狱般的磨练,却创造不出天堂的力量?手指早已血迹斑斑,却始终弹不出世间绝唱?

回头遥望走过的路,才知仕途的路已布满荆棘,另外的道路本可安逸,可无知的自己偏要逆风航行,换来的是伤痕累累。望着小女孩天真的面孔,孔乙己多希望一切可以回到原点,放弃那个他所追寻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位置。可一切都晚了!回不去了——孔乙己伤得好重,好重。他的一生是如此劳累,在这个秋天里他得到了休息,安静的解脱了。虽然有些凄惨,但他并不孤单,至少还有个小女孩叫他爷爷,为他的离去哭泣。

“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声音并没有随孔乙己的离去而消逝,也没有人知道,正是这声音的主人崛起了孔乙己安息的那块土地,摸走了孔乙己的陪葬品——十九个钱。

风依旧吹着,叶仍在落着,孔乙己这个名字早已随风吹散,只是“还欠十九个钱”的声音至今仍在回荡……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3

镜子

读了《孔乙已》,除了笑话,我的心里还有些惶恐。它就像一面镜子,把平日里自己不敢正视的东西给你一览无余地展出来。

《孔乙己》讲了孔乙己可笑而又悲惨的一生,他是封建社会和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可是封建社会早已被推翻,科举制度也被废除,那么是不是就不会再有孔乙已了?悲剧也不会再发生。但孔乙已并没有随着它们一起消失。

文中说,只要孔乙已一到店,人们就会笑,揭他的伤疤,嘲笑他的遭遇。看客们是冷漠的,麻木的,他们的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的。我很鄙夷他们,但我又常常会成为他们。社会上发生了悲剧,有的孩子因为抑郁而自杀,我却可以把它毫无顾忌地当作饭后的谈资,好像跳下去的不是人,只是某个花瓶被打碎。我非常悲哀地发现,自己和那些冷漠的看客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文中的孔乙已是自视清高的,同时,他也是孤独的。酒店里的长衫帮无视他,掌柜的取笑他,短衣帮也跟着哄笑,连孩子们也笑他的迂腐。他总是满口知乎者也,总是说一些其他人听不懂的话,显得自己多么与众不同,自命不凡。可是,我也是个经常自命不凡的人。我喜欢读书,经常和同学分享从不入流的书中读到的故事。我然后看着他们听得云里雾里。还喜欢一些旁门左道,大多好像和我没什么关系,连有没有用自己都不能确定。当老师讲课时,我常常会发表一些不同的见解。不出所料,同学们大多都是一脸茫然。孔乙已读过书,然后向没文化的人显摆,虽然收获了嘲笑,但也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优越感。或多或少我也会有这种感觉,但更多的却是孤独,没有人理解的孤独,孔乙已应该也会有的。

从《孔乙乙》中,我看到了自己的身影,看到了自己的冷漠,自命不凡,虚伪,就像一面镜子。我甚至怀疑鲁迅或多或少从我身上获取了灵感。但我与他们有一个最大的不同,鲁迅指出了他们的错误,而我又恰好看到了。

我很少再去自讨没趣,向同学炫耀自己的不同。但依然坚持了那些不入流的爱好,期望有一天遇上自己的子期。我不想成为孔乙已,也绝不会成为孔乙己。想到这,镜子在我面前一块块破碎,裂开。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4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日子还是照旧,有他没他都一样的过。我人在那店里打杂,只是日复一日地重复,愈发无趣了,偶尔碰上个穿了长衫的来喝酒的,耳边竟想起了孔乙己那番“知乎者也”来。

一日上工,我发现平日放行李的木凳上竟搭着个蒲包——正是孔乙己的!仔细看了许久,竟真是他!他没有死!只见他身上挂着件单薄的破布衣,像是好几件破衣服拼接起来的,头发一绺一绺地散在肩上——但终于不是蓬头垢面。拄了根竹杖作拐杖,在低声下气地和店主人说着些什么。店主人满脸不耐烦,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后来我才知道,他成了这店里的伙计了。

店主人说孔乙己断了腿,“上不得台面”,只叫他做些清洁打扫的体力活。于是在店里常能看到孔乙己猫在角落捡地上的花生壳之类的垃圾。日子长了,也有人认出了他。这天,有人指着他高声喊道:“哎!这不是那个偷东西的……”“我……我不再拿别人的东西了……”,孔乙己涨红了脸,想要辩解些什么,却也说不出话来。“你拿没拿别人的东西谁知道呢!我跟大家伙儿说啊,这个人以前可是出了名的偷鸡摸狗!看见他这腿没?这是他当初偷到了丁举人家去,给打断的!”

我望向孔乙己,他的脸更红了,身体也开始颤抖,脖子上青筋鼓起,似是下一秒就要冲过去将那人按倒在地。“我绝不再拿别人东西了……绝不会的……”他说话时带着央求。那人还要开口再说些什么,孔乙己却拄着那根竹杖,快速地挪进后厨去了。

“看!被我揭穿了他吧!还不是像个过街老鼠一样!窜回窝里去了!”店内哄堂大笑,我却有些笑不出来了。

原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孔乙己仍默默地在墙角捡些花生壳和瓜子皮。平常的一日,突然有人大叫起来:“哎呀!我的喝酒钱怎么不见了?就放在这个袋子里的!”再一次,所有人看向孔乙己。他再一次涨红了脸:“不是……不是我拿的……”那丢了钱的人恶狠狠地瞪着他。孔乙己不作声了,只把自己的蒲包、衣服当着众人的面一一解开,放在地上,众人见没有东西后他才又穿上。他全身抖着,眼睛红得可怕,拄着竹竿艰难地走出了门,回头道:“我没有拿别人东西!不是我拿的!”尾音竟带着点哭腔。

此后,我再没有见过他。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5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赤裸裸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6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孔乙己。它主要讲了,清末明初施一个绰号为孔乙己的读书人,经常来一家酒店买酒,掌柜们都很熟悉他。孔乙己原先是替人抄写书籍的,后来因为好吃懒做,被赶了出来,只能蹭饭吃,后来有一段时间孔乙己没有来过酒店,因为被人打断了腿,终于几个月后可以给最后一次来酒店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据说是饿死了。

我对孔乙己的命运感到惋惜,他最后饿死原因,不仅是当时社会的压迫更是因为他自己本身。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是自己的一生都处于饥饿贫穷之中,是十分愚蠢的。

为一切事物都是丑恶的,那么你也不会有开心的生活。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7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写。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写,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同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这里后,小说接着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 “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 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像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可以看出那个提供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留,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特别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写中潜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平静、平常、平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8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还有孔乙己腿断了,一路爬来爬去,可见,孔乙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已经死了。但作者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死了,可种.种迹象也表明他的确死了,所以“大约”“的确”也不矛盾了。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9

一年前我就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当初留给我的印象只是主人公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今天,当我再读《孔乙己》时,心情却开始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对孔乙己的凄惨命运充满了深深的同情。

其实,孔乙己是个本性不错的人。他从不拖欠酒钱, 说明他很守信用;他很热心地教酒店里的小伙计“我”写字,还把自己仅有的钱买来的少得可怜的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从这里又可以看出他善良质朴的一面;当被人揭发偷书挨打时,他“涨红了脸,额上青筋条条绽出”,说明他的偷窃是不得已偶尔为之,他内心还是为之羞愧的。

对于那时受“唯有读书高”封建教育影响的孔乙己来说,功名就是他唯一的渴求。如果考中功名,他就会一步登天,衣食无忧,可惜的是他失败了,心中理想的灯塔轰然倒塌,他才会自暴自弃,放纵懒惰。他虽很穷困,但又死爱面子,从骨子里瞧不起“短衣帮”的劳动者,所以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在穷困潦倒,处处被人轻视嘲讽的环境里,在现实和理想的夹缝中艰难生存,一直到死都竭力维持着读书人可怜的清高和自尊。

最让我寒心的是那个时代人们对弱者的冷漠和残酷。 孔乙己没有考中功名,没人安慰他,反而被人奚落“当真认识字么”、 “怎么连个秀才都没捞着”;当看到孔乙己“脸上又添了伤疤”时,大家便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一起哄笑,居然还“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后来孔乙己只是因为偷了丁举人家的一点东西,就被吊着打折了腿,人变得“黑而且瘦,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挂住”在用手爬行,遭受如此不平不幸的事,在他常去的咸亨酒店,在他熟识的人中,居然没一个人为他说句鸣不平的话,最后在众人的嘲笑声中坐着用手慢慢爬去了,就连死了也悄无声息,无人关心,偶尔有人想起他仅仅因为“孔乙己还欠着十九个钱呢”。

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就算他考试不行,但只要他努力,仍有很多成功机会。例如台湾歌手周杰伦,他只有高中的学历,如果在孔乙己的年代,他也是“连个秀才都没捞着”的角色,但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依然成了集作曲、编曲和演唱于一身、红遍亚洲的“亚洲小天王”。在今天的社会,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的。退一步讲,孔乙己没有成功,他仍可以在社会的关爱中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他失败了,周围的人会安慰他;偶尔犯错,也会有人包容他,被权贵打伤,可以借助法律讨回公正;就算残废了,也会有社会福利部门和慈善机构帮助他。他的生活一定会另外一个样子。

孔乙己的可悲就在于他身处冷漠的封建社会,腐朽的封建教育僵化了他的头脑,读书失败就不知如何生活,他就是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他最终的结局注定只能是个悲剧。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10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 诗 书 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 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 诗 书 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11

不甘没落却又自甘堕落的人

孔乙己是一个不甘心自己成为贫穷人士,却又被封建礼教摧残的,自甘堕落的读书人。

说孔乙己不甘没落,是因为孔乙己既不属于劳动人民,也不属于地主阶级。最好的证据就他是站着喝酒却穿着长衫的唯一的人,他不是地主阶级,不是有钱人,理应把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脱下来,融入短衣帮的人群里,可是孔乙己又不愿意承认自己穷困潦倒,相反,处处摆读书人的架子,贫穷的孔乙己和当时社会的下层人民没有什么两样,但他时刻穿着他看来是身份象征的长衫,说明他其实想通过科举来成为上层人士,可是他至死都没有醒悟封建教育的和科举制度对人毒害之深。

说孔乙己自甘堕落,是因为他身为一个知识分子,却连秀才都没有捞着,过得十分穷酸,也不愿意从事劳动赚取钱财,甚至能够说出窃书不算偷的那句“名言”,足以说明孔乙己的迂腐,他作为读书人,从小受的教育就是三纲五常,可是他的品德败坏,甚至养成了偷窃、嗜酒的坏习惯,不单单是封建社会这个大染缸影响了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自己的心自甘堕落了,他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足以看出,孔乙己本人受封建礼教的影响堕落为迂腐至极的书生了。孔乙己最后悲惨的结局不单单有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自己的心对劳动的轻视和对恶习的包容。

造就孔乙己这样悲惨的结局的,不单单是社会的毒害,更是因为孔乙己自己的堕落,有着迂腐的一面,但也有善良的一面,他会教小伙子认字,他会分给孩子们茴香豆吃,尽管自己穷困潦倒,也保留着自己喜爱孩子的善良性格,这也是孔乙己好的一面。

造就孔乙己这样矛盾的性格的是封建社会,是封建社会使孔乙己变成了一个在当时社会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苦人和弱者。在孔乙己无比痛苦的时候,那些酒徒和小市民们只知道嘲笑孔乙己,没有任何一个人来同情他,写尽了社会的世态炎凉和麻木不仁,那些短衣帮对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者,不但没有同情和帮助,反而只知道哄笑取乐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涯中寻求片刻的快乐,让我们感受到社会对于处在苦境的人的凉薄。

孔乙己是一个不甘堕落却又自甘堕落的人,是封建礼教、科举制度、社会麻木和自身因素造就了这样一个矛盾的人。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12

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

孔乙己,鲁迅笔下极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用文中的话来说:“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迂腐不堪,好逸恶劳而又自命清高,爱慕虚荣,可谓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从某些细节中,我们又不难看出他内心中温存的那一丝善良,这一点让人们不禁感慨:孔乙己要是生活在这个时代,估计就不会有如此悲惨的命运了!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这个出场的环境直接将我们带入到了封建的南方小镇,掌柜的无情无义,麻木不仁,连十几岁的小伙计也浑身充斥着麻木的神气,作者塑造“我”这个形象,就是为了强调社会对不幸者的冷漠,“我”正是孔乙己悲剧的见证者。正当孔乙己站在一边喝酒时,人们又开始调侃他,说他又偷别人家的东西了。这一句句充满鄙视意味的语言,似乎是当时社会对像孔乙己这样的“入坑之人”的蔑视,就很像当今社会那些明明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却以此为荣为傲的人。字里行间也不缺鲁迅对封建社会的讽刺,也正是因为这个,他才选择了弃医从文。

而酿成这一切的原因,也不仅仅只是这些麻木不仁的人的原因,还有孔乙己自身的原因。他在教孩子们写茴香豆的茴字时,嘴里不停地说着些什么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可以看出,孔乙己自身就有问题,他自命清高,自欺欺人,他自身就是个懒惰的人,明明身上有不少钱,却不给自己买些饭吃,而是去买那些对他来说是奢侈品的酒;明明有劳动能力,而且身体条件好,却不为自己的生活而打拼,每天苦苦等死。也正是因为这些,才让他的结局如此悲惨。

这么看来,孔乙己的的确确是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不仅反映出了它对读书人的毒害,还对本心地善良的老百姓造成了心灵与精神方面的伤害。最另人气愤的是,这项制度伤害了那么多人,却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自己遭到的毒害,更没有几个人道出它的悲惨之处,是身处惨中而不知其惨,这才是最惨痛的一点。

回首从前看未来,我们更要学会对这个世界抱有质疑的态度,不要人云亦云,存在从众心理,要保持心里的初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13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14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15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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