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读书作文
随笔读书作文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随笔读书作文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随笔读书作文(精选12篇)】,供你选择借鉴。
随笔读书作文篇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吟诵着这首《临江仙》,激发了我阅读《三国演义》的兴趣。这个暑假,它伴我哭哭笑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罗贯中,故事讲的是: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各霸一方。刘备,曹操,孙权,结四方人才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大都督司马懿掌握兵权,吞并了三国,建立了晋朝。
读完整本书,我发现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十分重义气。我敬佩刘备重兄弟情义,欣赏关羽的义薄云天,最令我钦佩的人是诸葛亮,他勤奋好学、料事如神,初出茅庐,便火烧博望、新野,杀得曹操打败而归。之后舌战群儒、火烧赤壁、六出祁山、七擒孟获……直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不仅战功显赫,还有着高尚的品质,从他身上我深受启发。
首先,我要意志坚定。诸葛亮北伐曹操时,受众多人阻止,但他依然不放弃,完成北伐。我们也要像他一样,在学习上、生活中,都要怀着永不放弃的信念,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其次,我们要勇敢地坚持自己的观点。在火烧赤壁、商量对策时,许多谋士、武将向周瑜、诸葛亮提自己的看法,但是,诸葛亮脑中有自己深思熟虑的想法,不被别人的意见左右。我也要这样,遇到问题时,要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独立思考的人。
相比之下,武力高强的吕布,虽然英勇,但见利忘义、有勇无谋,不会分析局势、独立思考,经常被人贿赂、蛊惑。人送外号三姓家奴!最终葬身白门楼。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三国人物,令我感慨万千!
随笔读书作文篇2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书的启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唐代着名诗人杜甫的话。是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的社会是高科技的社会,一切都离不开书。我们现在正是读书的大好时光,同学们可不能错过哦!要知道,只有读好书,才能懂得更多的知识;只有读好书,才能武装我们的头脑;只有读好书,才能使我们克服重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就拿我来说吧,以前,我对读书根本没有兴趣,写完作业就知道玩,老师布置作文时,我愁得东一头西一头,不知该怎么写,做阅读时,也不会总结文章的主题思想,因此语文成绩总也上不去;数学题也不会完整的回答。
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对书产生了兴许。
那是去年冬天,姑姑给我买了一件红毛衣,由于穿脏了,妈妈就给我洗,撒上洗衣粉后,一盆的红水,我急忙说:“妈妈,把衣服拿出来,再撒上些细盐,搅拌好后,再把衣服泡进去,十几分之后,再把毛衣搓洗一遍,用水冲干净。”妈妈照我的话去做了,毛衣不但没有掉色颜色还鲜艳了不少呢,妈妈既高兴又惊奇的说:“真没想到撒上盐就会这么好,女儿,你在哪学的啊?”我自豪的说:“书上学的。”
从这一刻,我体会到书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之后,每天放学写完作业,我总是看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才发现,原来书中的世界如此丰富、如此奇妙,我可以和各种各样书中的人物对话,与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我会为他们的快乐而高兴,为他们的不幸而难过。我通过书去遨游祖国的大好山河,可以尽情的去想象……啊,原来读书能给人带来如此大的快乐、享受。我真后悔明白得太晚。
现在作文课上,我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发愁作文了,语文成绩也提高了,我尝到了甜头,使我更爱读书了。但我也要告诉同学们,读书其实很快乐,快快到书中去遨游吧!
随笔读书作文篇3
一杯清茶,一首长卷,书页翻过,带来的是一丝丝油墨之香,还有作者的阵阵难言之隐,这便是读书的幸福。
是谁出此狂言,说:女子无才便是德。那用词细腻,词风婉约动人的李清照,是男子吗?这奇才女子,饱含深情的每一个字,无疑都深深扎根于我内心深处。
她曾寻遍万里,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只寻得满心凄凉,于是“人比黄花瘦”,独立倚窗“把酒黄昏后”。风雨流离后的她,仅见小小的“风住尘香”,但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与多愁”,想借游览以排遣凄苦之情,却未想到她的哀愁是太深了,岂是泛舟一游所能消释?
在这一句句哀怨的词句之中,我仿佛可以听到她轻轻压抑着的抽泣声。国破家亡的苦痛是几人能忍受了的?仿佛此刻入口的清茶也多了些许苦愁之味,哀叹造化弄人,怅恨久之,寝食难安是她让我浅尝人间苦愁。
是谁如此无情,带着几分戏虐,嘲笑道:“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他毅然决然,用铿锵用力的一句话,化为尖锐的匕首,狠狠刺入敌人的胸膛言:“中国人尚有未失掉自信力的人在!”
他便是鲁迅,他要让我们看到中国的脊梁,顶天立地。一声声日本人的嘲笑,一幕幕中国军民的冷漠,让他弃医从文,拿起笔,战斗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他让那些“正人君子”望而生畏。
有人说他是异乡人,嶙峋的脊骨,生硬的线条,如一条青灰色的石板路,坚硬,冰冷。但他的确异于那时的人。任人宰割的民族,麻木地生活在狰狞和丑恶的社会之中,是他,暴怒了!仿佛龙卷风席卷落满尘埃的大地,仿佛一道光芒割破这黑暗的天空,他将敌人打得魂飞魄散,而我,也内心沸腾。是他带我领会中华人民深入骨髓的坚贞。
读书的幸福,就如同智者交谈的领悟,人间百态,喜怒哀乐,尽现与其中。迷恋于书香,是心灵的成长。
清茶饮尽,口仍留香。
随笔读书作文篇4
书,是我一生的伙伴;是我快乐时倾吐的对象,是我忧伤时默默的安慰。如果没有书,如同失去一位友善的同伴;如果没有书,我会觉得很无趣,甚至没有现在活泼开朗的我。
第一次接触书,是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可能跟书有点缘分吧,那时看到书,总是爱不释手地想读下去,虽然有些字不认识,但借着多彩的插图,我还是似懂非懂地读完了。
后来,到大班时,我开始看一些英语绘本。那时,我报名了英语兴趣班,在快乐的游戏中,我学了一些日常英语和单词,理解能力增强了不少,觉得书里的故事真是太有趣了。
很快,我进入了小学。从一年级开始,李老师常常给我们推荐一些有趣的读物。而我,深深地被那些童话故事吸引住了,简直如痴如醉。休息时看,课间时看,放学后看,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翻出来静静地看,就连睡前也要好好地看一番,才肯入睡。
到了中高年级,我还订了一些杂志,比如《漫画天下》、《读者》、《少年科学画报》、《意林》等。平时闲来无事,常常用杂志来消磨时光。
慢慢地,我很少再看那些童话故事了,更喜欢看一些小说和散文。《平凡的世界》虽然是初中生看的,但三本厚厚的书,我也已经看完了。书中讲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贫苦农民如何摆脱贫穷,艰苦创业,过上小康生活的故事。书中几位主要人物虽平实无华,却个个充满正能量。他们聪明、勇敢、正直、坚强不屈的性格,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现在感觉,书读多了,真的下笔如有神。这次老师让我们写与书相伴的故事,我瞬间如有神助,脑海中立即蹦出与书相伴的日日夜夜,不仅感叹,原来我与书已经有了如此的深情厚谊。通过读书看世界,通过读书看人生。我愿在书的海洋中继续遨游,游向人生更精彩的彼岸。
随笔读书作文篇5
一本你喜爱的书,是你的良师益友,也是你想去就去的知识领地。我爱书胜过一切,从小书这位“朋友”就跟我如胶似漆。
我三四岁时看的都是常见东西的图片,有不认识的字就问爸爸妈妈。每次吃完饭后,妈妈便教我认字、写字,然后又拿起图片来给我看。睡觉时妈妈就给我讲经典的小故事,直到我睡着。
上学了,我捧着刚买来的《格林童话》,左手翻书,右手查字典。有一次我看到一则故事,就学故事中的人不说话,爸爸妈妈可急死了!后来我把原因告诉了他们,他们听了之后捧腹大笑。
到了中年级我便告别了童话故事,开始看中国四大名著,就差《红楼梦》没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我都读了好几遍。这时我也真正理解了莎士比亚先生说的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我已经五年级了,对文学类的书籍也有了印象。《心灵鸡汤》买回来之前,一听这书名我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我猜测应该是关于心理学的书,看完了之后还真给我猜对了。后来我又读了一遍,两遍下来我还真不怎么发脾气了,又积累了不少词语。
读书的感觉是美好的,读书是令人愉快的。书这位朋友将伴我一生,我要和它多多亲近,再看更多更多的书!
随笔读书作文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今天我却要在补充一句,“书籍是人类成长的阶梯”。
从婴儿时期的咿呀学语的识字读物卡片,到学生时期的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在我的生活中,书成了我成长的里程碑。
生平中第一个阶梯可算是《动物插图拼音故事书》了,每天,我对这新奇的“玩具”爱不释手,总要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学习也在这一则则生动的动物故事中开始。童稚的心也受到了初春的雨露,像雨后春笋般,开始萌芽了。《伊索寓言》、《格林童话》这第二个阶梯,把我的思绪从现实生活中牵引到了虚拟的童话世界,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让我明白了善有善报,坏人是没有好下场的!新笋歪扭的嫩芽,顷刻间也挺拔向上了。《童年》让我深刻的理解到了封建社会,人们生活的艰辛,人与人之间的暗斗。这三个成长阶梯让我树立起一个远大的理想:我要做一个好人!一个让他人都尊敬的英雄!此时的竹笋开始奋发向上了!年轻作家郭敬明的力作《幻城》成了我的第四个阶梯,里面完全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看过它之后,我又多了一对幻想的翅膀。正如竹笋多了几片新嫩的枝叶!《那条时光婉转的小巷》让我深深体会到了一颗纤细的心灵,激赏了一种细致的笔触。
还有一本默默奉献的书,它就是语文书。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便伴随着我们一直到现在,也许有些人很讨厌它,但不妨把它当成一本名著集来看,里面收录的绝对可称为是思想的巅峰,感情的真谛。如果去外面买着名著看,要花不少钱,可身边就有一本“著作大荟萃”,何不细细品味呢?
书正如我们成长的阶梯,嫩竹变苍桑的.见证!它每时每刻都在教育你,引导你前进!。之所以,我爱书!书成了我成长的伙伴!
随笔读书作文篇7
从妈妈开始给我讲《乌丢丢的奇遇》这个故事开始。我被这个故事感动了好几次。这是一个美丽而又令人感到悲伤的童话故事:乌丢丢是耍木偶戏的“布袋爷爷”的一个小木偶。他只有一只脚,人们都叫他“独脚大侠”。有一次,布袋爷爷在一个古老的小镇演完木偶戏以后,不小心把乌丢丢唯一的那只脚遗失在当地火神庙前的广场上,被一个很有爱心的小女孩——珍儿收留,并给了他一个身体,这样新的乌丢丢就诞生了。
新乌丢丢虽然很喜欢珍儿,但他毕竟还是非常想念耍木偶戏的“布袋爷爷”,于是他就从珍儿家溜出来了,一不小心来到了吟痴老先生“诗篓子”的家。乌丢丢给吟痴老先生带来了许多的温暖,他懂得了不少道理,长了不少见识,还做了不少诗,成了一个受大家欢迎的“小诗人”。
可是乌丢丢还是很想念布袋爷爷。吟痴老先生决定和乌丢丢一起出发去找布袋爷爷。一路上他们遇到了逆风的碟、种鸡蛋的小姑娘、蛇、蘑菇人和雕塑家。最后终于来到了口袋村,找到了布袋爷爷的家,可惜布袋爷爷已经去世了。
最后,乌丢丢你找到了珍儿。可是很不幸珍儿上学的学校着火了,珍儿为救一只小狗被困在火海里。乌丢丢勇敢的冲进火海就出了珍儿,乌丢丢却化成了一缕烟。
多么令人感动的故事啊!乌丢丢能够为了帮助自己的朋友而牺牲了自己。我们要像乌丢丢用爱心来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同时我们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随笔读书作文篇8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着;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著名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
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残暴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荒淫无度,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荒淫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毛__的《沁园春》写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看来我们伟大的毛__也认为,只要我们综合历史上那些所谓的英雄的优点,真英雄还在现代。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随笔读书作文篇9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其实三个徒弟都是不错的!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著,传扬优秀文化!
随笔读书作文篇10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感动美国法院的爱心》,主人公是一位修鞋的老人。这位老人在法院门外修鞋,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法院开庭,他就会随着人流进入法院,去旁听各种案件的审判。
一天,一个满脸悔意的年青人被带进法院。老人认为这个青年又是一个在公共场所“酗酒闹事”人。那是只需被告人委托别人交一小笔保释金,便可判一年“监外守行为”。
老人悄悄地问起他的犯罪经过。青年诚恳而内疚地告诉老人,由于父母早已离异,他一直跟着爷爷过。因喝醉酒打了人,他感到对不住年迈的爷爷,自己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又有一个很好的女友……说着青年泪流满面。开庭时,老人从容地走向法官,表示自己愿意做青年的担保人,保释青年出去。法官想了想说:延期三周判决。三周后,老人亲自陪同青年返回法庭。这是老人说: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作证说: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作证,青年三周来滴酒未沾,一直勤劳工作,照料祖父,空余时间还去教堂做义工。法官一见大喜,当场释放了青年,并象征性地罚了一美分。青年从此变成了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以后的17年中,老人又为2千多人做担保,他的爱心改变了两千多人的命运。
读了这篇短文,我认为,老人宽容的爱最终改变了美国法律的历史,这是爱的伟大和它的神奇。朋友,不要吝惜你的爱,奉献出来,你会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随笔读书作文篇11
这一部半历史半神话的小说,向我们讲述了商朝在纣王手里灭绝到周王朝崛起的一段历史。这是古代十大小说之一,看了让人很解气。
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最有代表性的有这么几个:奉师父之命下凡封神、周朝第一位相国——姜太公姜子牙;在母体里待了三年多的哪吒;奉女娲娘娘之命来灭周的狐狸精;商纣王的宠妃苏妲已;残暴凶狠不近人情的纣王......
我最喜欢的一章是《商朝衰落》。我很敬佩四大诸候。他们不怕被砍头,勇敢地劝说沉浸酒色之中的纣王。我并不是很讨厌苏妲已。虽然她是狐狸精,而且让纣王做了许多不该的事,但她是奉女娲之命,只不过方式不正确,她不该被杀掉而是可以终身监禁。
这本书把我带入神话世界,穿越于一个又一个故事。阅读着每一行字,仿佛人物就出现在我眼前。我“观看”着他们的“表演”感觉浑身轻松。如果把这本书比作零食,那么它便是我最爱的巧克力,咬一口回味无穷;如果把它比作一道菜,这便是我最爱的辣椒炒肉,咂咂嘴,忍受不住要夹第二筷子;如果把它比作饮品,那一定是我最爱的巧克力豆奶,喝一口甜津津的,十分美味。一本好书就能带给我无尽的享受。
随笔读书作文篇12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就像一架很长很长的阶梯,而每个台阶正是由源源不断的知识垒起来的,懂得的知识越多,台阶就越牢固,人生就越充实;反之越少,则会显得很空虚。
------题记
书,能够赋予人们智慧和才干,能够陶冶人的感情和气质,能够使一个个历史学家取得成就并流传千古,能够使一座城市甚至一个国家繁荣强大起来。历史学家之所以流传至今,是因为他们取得了震惊后人的成就,而那一个个成就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才能,那些才能都是源自于丰富的知识。每一个国家或城市都有一个悲惨的过去,都是由贫穷落后到初绽光芒再到繁荣昌盛。其实致使这种变化的原因都是知识充裕了一位位伟人,一点一滴的聚小知识为大才能一步步繁荣成就了自己的城市自己的国家,知识来自于书,所以说书很重要!
冰心曾经说过:“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的确如此,书点缀着我的童年时代,走过了我人生中的一一个站口。
记得小时候妈妈在我耳边吟诵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里面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可那三字一组的小短句却够我受用一生。后来读着一本本童话故事,走进了那梦幻般的童话世界,认识了美丽而善良的白雪公主。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喜欢上了读书,开始醉心于古诗文的熏陶,学会感悟古人的感情,学会体会整齐的韵调,学会思考其中的寓意。读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使我领略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广阔的胸襟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寄世情怀。在读书中我有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的才气,感受到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气,体会到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傲气……
在现如今标新立异的社会中,书越来越成为人们不重视的读物,人们可以轻松自如的敲击键盘,打出自己想要说的话,有了烦恼可以随意去发泄,早已忽视了书的存在。其实,这样错了,书就是一位医者,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书能开拓人的心灵,瓦解人的烦恼,陶冶人的情操,愉悦人的心情,好读书、读好书,有何不好呢!
就这样,伴着书香我一步步成长,读书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成就我们的人生。库法耶夫说过:“书不仅是生活,理想的书籍是智慧钥匙。”努力去搜寻属于自己的那把金钥匙。趁现在正年轻,多读书,读好书,好好体会平淡生活背后智慧多彩的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