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条件和要求是什么
众所周知,公租房价位是比较便宜,是比较适合买不起房又需要有稳定住所的人。今天我们来重点了解下申请公租房条件和要求是什么?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申请公租房条件和要求是什么,欢迎阅读!
申请公租房条件和要求
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有哪些
1、提出申请。
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2、申领表格。
3、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4、受理申请。
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和材料。
5、初审。
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6、复审。
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7、终审。
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审符合条件的,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并终审合格的,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公租房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2、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公租房可以住多长时间
公租房最长可以居住五年。通常公租房使用期限为5年,也就是说在5年期限届满之后,就不能继续租赁公租房。但如果还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可以再次提出申请。另外,如果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因此,虽然公租房最长可以居住五年,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一直租住下去,如果不再符合承租条件,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腾退住房。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1、对象不同:公租房主要针对中等偏下收入人群,而廉租房则针对低收入家庭。
2、保障形式不同:公租房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但不能转租、转让等。廉租房则有两种保障形式:一种是低租金承租,另一种是租金补贴方式,发放给住房困难户。
公租房的好处和坏处
一、好处:
1、缓解住房压力:公租房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相对低廉的租金,使他们能够承受起购房的经济压力,从而缓解了住房紧张的状况。
2、提高住房公平性:公租房的分配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得更多的人有机会获得住房,提高了住房公平性。
3、促进社会和谐:公租房政策的实施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优化资源配置:公租房政策有助于优化住房资源配置,使住房资源更加合理地分配给有需要的人群。
5、有利于城市规划:公租房政策有助于引导人口向城市边缘区域流动,缓解城市中心区域的住房压力,有利于城市规划和发展。
二、坏处:
1、申请条件限制: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较为严格,往往要求申请人在户籍、工作、财产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使得部分真正有需要的人无法申请到公租房。
2、租金水平不高:虽然公租房的租金相对较低,但与市场租金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可能无法满足部分家庭的住房需求。
3、管理问题:公租房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房屋质量参差不齐、租赁合同执行不力等,影响了租户的居住体验。
4、影响房地产市场:公租房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供应过剩、房价下跌等。
5、滋生腐败现象:公租房分配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腐败现象,如权力寻租、关系户等,损害了公租房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深圳保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__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