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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及入学方

时间: 佩珊2 政策信息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地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公布,家长们都迫切想要知道燕山区的入学条件有哪些?入学方式有哪些?那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8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各中、小学校: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8〕8号)文件要求,依法保障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燕山办事处批准,现就2018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加大区级统筹力度,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入学条件

  (一)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地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依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非燕山地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燕山工作、居住,且在燕山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燕山地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可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

  燕山地区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燕山教委将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免试、就近原则,安排学生进入其区域所属片内初中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按北京市户口的学生对待。

  1.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2.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3.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4.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5.北京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6.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按有本市户口的学生对待。

  (四)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五)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燕山教委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六)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有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北京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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