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幼升小宝山区招生入学对象及报名方法
2018上海幼升小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0人、中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人口导入集中区域(学校)小学的班额可安排在45人以内,接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班额。今天yinbaban小编为大家推荐2018上海幼升小宝山区招生入学对象及报名方法。
2018上海幼升小宝山区招生入学对象及报名方法
(一) 入学信息登记。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应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家长须对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在指定时间前到公安部门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镇、街道(学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入学信息经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改。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以下简称“面谈”)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二)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三)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精神,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6日,本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或公共户口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2015年起,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8年须迁入户籍满4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积极做好在本区配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凡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登记入学,在居住地统筹安排对口入学。
本区户籍智力中度残疾(及以上)、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于6月3日到区特教指导中心接受咨询指导,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18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