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作文网 > 资讯 > 儿童资讯 >

三岁男孩游乐园玩滑梯摔伤 乐园经营者要赔多少

时间: 映芳2 儿童资讯

  3岁的男孩壮壮(化名)在儿童乐园玩耍时,从滑梯台阶上掉下致右脚骨折,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那么这个儿童乐园经营者要赔多少钱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三岁男孩游乐园玩滑梯摔伤 乐园经营者要赔多少钱

  白云区法院一审认为,家长未进入场内陪同儿童游玩,监护人应对其受伤所造成的损失自负30%的责任。儿童乐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供的游乐设施存在缺陷,判决儿童乐园赔偿壮壮64080.77元(包括7000元精神抚慰金),儿童乐园经营者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5年9月29日,壮壮妈妈办理了一张荔湾区某楼盘旁儿童乐园的会员卡,会员卡背面注明“进场需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无独立游玩能力的儿童由家长陪同游玩”。10月3日,3岁的壮壮在儿童乐园玩耍,在登上滑梯时,由于设施的台阶属于错落型而不是直线型,且没有扶手,壮壮不慎从第二层台阶上掉下来,导致右脚骨折,并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经鉴定,壮壮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白云区法院一审认为,壮壮凭卡进入儿童乐园游乐场内玩耍,故壮壮与儿童乐园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成立。作为直接提供游乐服务的儿童乐园,应切实履行向顾客提示安全保护说明及警示的告知义务,提供符合安全保障的娱乐设施并安排足够的人力、提供周到的服务,保障顾客人身安全。

16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