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被男友套路是怎么回事 女大学生被男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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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生被男友套路是怎么回事
2016年10月的一天,刚满20岁的在校大学生小蓉(化名)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她因受人欺骗,身负500万元巨债,名下两套房屋也已被查封。
一个20岁的大学生为什么会欠下这么大一笔钱?她又为何一再坚称自己是因受骗而签下的借款合同?借来的500万元又去了何方?
公安机关发现,一切都是套路贷设下的局。从小蓉与男友相识、相恋、替其借债,到一步步签下巨额借条,最后房产被封,都按着设好的剧本步步上演,她的热恋男友,其实也是一名套路贷中介。
2017年12月15日,上海闵行法院对这起“套路贷”案件作出宣判,24人分别获刑,最高十三年。
日前,负责该案审查起诉的闵行检察院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透露了该套路贷案的具体细节。
签50万借款合同到手一万多,男友人间蒸发
2016年3月,小蓉(化名)在一次同学聚会中与高大英俊的单鸣良相识。在聊天时,小蓉无意中透露,父母已经以她名义购买了两套房产。单鸣良表面不动声色,但在聚会之后,就对小蓉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两人很快陷入爱河。
不久,单鸣良告诉小蓉,自己的好兄弟出了交通事故,急需10万元赔偿对方。
看着心上人愁眉不展,小蓉也焦急万分。但一个大学生,能帮上什么忙?
见时机成熟,单鸣良提出,自己认识社会上的大哥,让小蓉去借点钱救救急。他同时赌咒发誓,自己一定会还上这10万元,今生今世都不会忘了小蓉的恩情。
冲昏了头脑的小蓉答应了请求,单鸣良连忙带她联系了贷款中介韩驰峰。后者核实了小蓉的身份、资产情况后,又指导她如何应答贷款公司的提问,随即联系了贷款公司。
2016年4月19日,小蓉在几名中介的带领下,来到了名为聚鑫的贷款公司,双方谈妥,以25%的利息,借款10万元,期限一个月。
可到了签合同时,小蓉却发现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25万元。聚鑫公司的人与中介一起解释说,写翻倍借条只是行规,对企图赖账的人起震慑作用。如果小蓉按期还钱,只需还125000元就可以了。
七八个人围着小蓉你一言我一语,单鸣良又在边上催促赶紧签字,小蓉就这样被催促着稀里糊涂地签了字。
第二天,小蓉被带到银行,聚鑫公司的人将25万元现金打入她的账户后,又要求她当场取现,并把取现的经过录制为视频。随后,聚鑫公司的人向小蓉要回了15万元,留给她10万元现金后离开。接着,在场的中介韩驰峰及单鸣良等人,又以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从小蓉那里拿走了9万多元。
半个月后,韩驰峰等中介人员与聚鑫公司又故技重施,再次诱骗小蓉签下25万元的虚假借条,上面的情形再次上演。
就这样,小蓉前后签订了总额50万元的借款合同,实际拿到手的却只有一万余元。更令她措手不及的是,在签完这两笔合同之后,“生死相许”的恋人单鸣良突然人间蒸发。
债务垒高至五百万元,两处房产被查封
眼看还款一个月期限就要到了,小蓉惊慌失措。这时,又一个贷款中介找上了小蓉,说能帮她代还款项。
5月14日,六神无主的小蓉被带到了博德公司。博德公司人员在实地看房、考核资质后,同意代小蓉偿还之前的50万元债务,并约定借期六个月,月息6%。但签订合同时,又是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小蓉签下134万元的借款合同和名下房产的租赁合同。并到银行走账、取现,录制了借款视频。
虽然约定了6个月的借款期限,可刚过了两个星期,小蓉又被带到了一家名为鑫哲的公司,再次以偿还欠款为名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
2016年9月,鑫哲公司以追偿借款为名将小蓉起诉到了法院。在法庭上,鑫哲公司出示了小蓉亲笔签署的借款合同、公司的银行走账记录、小蓉的取现视频。面对这些证据,小蓉只觉得自己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就这样,在短短半年内,小蓉的借款就从实际到手的1万多元垒高到了500万元,贷款公司和中介不仅起诉要求其归还高额借款,还对其名下的房产申请了查封。无奈之下,她只能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24人获刑,最高13年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侦破案件后,移交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表示,套路贷是指犯罪分子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以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则等为名虚增债务,伪造银行流水,单方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骗取被害人财产的诈骗行为。
与一般的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不同,从主观目的上,套路贷人员并非想谋取利息,而是意图以借款为名侵吞他人财产。从客观行为上,也并非通过常规的债务催讨和抵押清偿手段保全本金收取利息,而是明知借款人没有现金偿还能力仍通过签署翻倍欠条、虚假走账、单方认定违约等手段,诈骗钱财。
检察机关表示,本案中聚鑫公司、博德公司、鑫哲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名,实则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通过违约金、平账款等名目,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韩驰峰等中介人员明知小蓉没有借款意图、不具备还款能力,也明知放贷公司存在翻倍借条、虚假认定违约等情况,仍将小蓉介绍到放贷公司借款,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而根据法院的案情介绍,小蓉的爱情也是一场戏,“男友”单鸣良也是帮凶。
为谋取中介费,单鸣良明知聚鑫公司系套路贷,仍积极充当中介“拉单”。2016年,韩驰峰等人在社会交往中得知小蓉在本市有两套房,遂指使单鸣良以谈朋友为名靠近,并诱骗小蓉同意借款。
2017年12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24人“套路贷”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宣判。
一审认定,虞骐、陆敬辉、叶玮等20名被告人分别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
虞骐、陆敬辉、叶玮、叶佳超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1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共同犯罪。
被告人张坤、张杰、王洪刚、杨晓波结伙,受雇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情节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宣判,包括小蓉“男友”单鸣良在内的24名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获刑,其中最高获刑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