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骑摩托身亡 店主被判赔8万喊冤
近日,一位初中生骑摩托身亡的消息引发大家的关注,而因骑的摩托车还是偷来的所以被判赔8万多元,具体是怎样回事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详情资讯介绍吧!
今年31岁的何飞虎是巩义市人,他在巩义市交通路某小区内经营一家摩托车店,证照齐全。2016年5月21日中午,何飞虎在家里刚吃过饭,接到一电话,对方说要买一辆摩托车,何飞虎随即赶去店里。
“是一个年轻人,戴着眼镜,说想买车。我把车从店里推出来,他说要试试。”何飞虎说,年轻人骑上车后,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接电话时年轻人骑着车直接出了小区。他赶紧挂掉电话,拨打之前年轻人打来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老人,老人告诉何飞虎,刚才有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借他的手机打了个电话。
“我一听,慌了,赶紧出小区去找,但对方早没影了,我就报警了。”何飞虎说,随后民警带他去了派出所做笔录。
“笔录刚写了一半,我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南环路上有一个车祸,车祸里有一辆摩托车,像是我丢的那辆。”何飞虎跟着民警马上去往现场,事故中被撞报废的摩托车确实是他的,事故中的死者,正是刚才试车的年轻人。
交警部门对事故认定为:摩托车驾驶员逆行、超速行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发之后,何飞虎调出自己店门口的监控录像发现,“在我没来之前,他就已经试图撬我的锁,抢我的车是预谋好的。”何飞虎说。
监控录像显示:当天14时29分,年轻人出现在何飞虎的店门口,多次趴在门上向里望。14时32分,年轻人从地上捡起一个细长物体,回到门口用它摆弄门锁,然后离开。一分钟后,年轻人再次回来,持该物体往门锁的锁芯里捅。14时38分,何飞虎来到店里,推出一辆摩托车交给对方试车。14时39分,何飞虎电话响起,他接起电话。14时40分,年轻人骑车从何飞虎面前经过,何没有制止。15时许,两名民警来到何飞虎的店。
巩义市公安局新华路派出所的接处警记录上面显示,何飞虎于2016年5月21日14时45分拨打110,报警称自己的摩托车被抢。处意见一栏写着“已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刑警一中队”。
“后来知道发生车祸,考虑到对方人都没了,我也不再追究对方抢车的责任了。但没想到,今年5月,我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对方的父母把我告了,要求我承担赔偿责任。”何飞虎说,这让他感到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