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美育工作
美育是道德素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全面开展美育工作,有助于提升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助于提高学生道德素养等等。近日,青岛市正式出台相关实施意见,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美育工作。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国计划单列市出台的首个美育意见。《意见》确定了今后几年内我市中小学校美育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意见》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美育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发展和需要的实际,进行了创新和突破。《意见》“工作目标”中,提出了从2017年到2020年,各年度关于课程、教师、活动、设备配备、加强农村美育等循序渐进的工作目标,便于下一步各年度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督导。
《意见》还重点关注了农村学校美育发展。《意见》单列“推动城乡美育均衡发展”一条,针对农村学校美育发展,提出具体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艺动城乡”全市城乡学校美育对口帮扶活动,巩固我市城乡均衡发展品牌;二是充分挖掘农村地区丰富的民间美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开设具有农村特点的美育课程;三是积极开展农村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活动,研制开发经济适用、简便易学、适合农村地区学生的美育学具,为农村学生全面进行美育教育创造必要条件。
市教育局在青岛二中分校举行全市学校美育工作推进会,对《意见》进行了具体解读。市教育局副局长姜元韶到会并做了《加强美育课程建设,深化美育教学改革》的专题报告,对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学校美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意见》;二是落实好责任分工;三是抓好特色工作;四是实现美育创新。各区市教育(体)局分管局长、科长、艺术专干、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分管校长、主任等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