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乡村教师补助最高达到每月4000元
&bsp; 在中国,乡村教师是一个相当特殊的群体。一方面,他们身肩重任;另一方面,他们的回报相当有限。尤其是近两年来,乡村教师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为了解决乡村教师&ld;下不去&rd;、&ld;留不住&rd;等问题,国家加大力度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据悉北京乡村教师补助最高每月四千元。
本报北京11月17日讯(记者 施剑松)北京17489名乡村教师的收入今年将大幅上涨。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根据刚刚公布的《北京市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办法的补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从今年起实施市级财政对乡村教师岗位进行生活补助的相关政策,乡村教师从今年起将享受市级财政发放的岗位生活补助,补助金额最低每月1400元,最高达到每月4000元。
2016年1月印发的《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明确,北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小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名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此次公布《北京市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办法的补充办法》,意味着提高乡村教师岗位待遇的一项具体措施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办法》,北京乡村教师岗位补助的发放时间从今年9月1日起计算。实施范围涵盖全市290所乡村中小学校和93所山区镇区中小学校。发放对象不仅包括乡村中小学教师,还包括乡村和镇区的幼儿园教师。
乡村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标准并非平均分配,而是市教委根据所有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校距离北京城市中心的直线距离远近,划分为五大类,制定差别化的乡村和山区镇区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学校距离市中心直线距离小于30公里的,补助标准为每月1400元。学校距离市中心直线距离大于90公里的,补助标准为每月4000元。
为了提高补助发放精准度,鼓励乡村教师扎根基层,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额度还将区级教委和学校进行微调。此次公布的办法规定,区县在具体发放过程中,区教委在各自的额度范围内,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统筹落实乡村和山区镇区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政策,以&ld;距离本区公认的城区中心位置远近&rd;为原则(或本区其他公认的差别化原则),研究制定统一的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同一市级分类学校中,区级差别化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各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在各自的额度范围内,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落实本校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政策,以&ld;岗位和任教年限不同&rd;等为原则,研究制定统一的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差值一般不超过本校平均额度的5%
北京市教委将为纳入政策保障范围的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校及教师建立电子档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将补助资金精准到校到岗并实施动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