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遭受伤害65%因监护不当 长辈干预是首要原因
&bsp;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伤害的案件频频发生,被各个媒体报道的情况比比皆是,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那么,究竟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孩子们频频遭受伤害呢?据相关数据显示,其中65%是于家长监护不当所致,另外,还有什么其他原因呢?
近年来因监护不当引发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石景山法院通过对近3年来受的涉未成年人权益受损民事和刑事案件梳后发现,其中系监护不当导致案发的比例高达65%。法院表示,监护错位、沟通方式简单粗暴、将孩子当做&ld;报复武器&rd;等原因均可能导致未成年人权益受损。
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石景山法院审未成年人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共计22件26人,其中盗窃案件18件20人,抢劫案件4件6人,同期审被告人或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犯罪案件24件24人,涉及罪名为强奸罪、强制猥亵罪以及猥亵儿童罪。近3年,该院审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共计218件。以上三类案件中因监护不当引发未成年权益受损比例占65%。
法院表示,虽然每个案件的发生都有其具体原因,但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已经成为引发上述案件发生的重要潜在因素。
李某与白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2007年生一子小鑫,后于2013年协议离婚,小鑫父亲李某抚养。双方离婚时曾做了明确约定。2015年7月10日,白某带小鑫去看电影,期间小鑫被陌生人带走后遭到侵害,李某当晚报案,该刑事案件尚在侦查中。李某据此诉请法院判决中止白某的探望权。法院综合考虑白某的过错、小鑫本人的意愿及实际情况,判决白某每月探望小鑫4次,每次探望4至6小时。
法官称,该案系因监护人疏忽大意致使未成年人权益受损的典型案例。法官解释道,夫妻即便离婚,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同样享有监护权,履行监护职责。
1、父母监护错位
2、教育方式不当
3、夫妻矛盾转嫁
4、未尽安全注意义务
5、社会救济体系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