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逐年递增 2018年达到人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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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国家大计,教育为先,教育大计,教师为先,正式因为这亘古不变的道,才让人们意识到发展教育首先要从教师着手,一方面既要保证教师的教育质量,另一方面,也要保证老师的生活水平。尤其是那些偏远山区的老师,迫切需要政策的扶持和保障,否则将很难化解农村教师&ld;下不去、留不住&rd;的局面。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抓紧落实2016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全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自今年起连续3年提标,月人均标准每年提高100元,2018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
根据通知,将该政策调为&ld;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从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完全中学在编在岗教职工,扩大到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生活补助标准自2016年起连续3年提标,月人均标准每年提高100元,即:2016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2017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900元,2018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补助政策分类分档进行。重点向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倾斜,确保在越边远、越艰苦的山区和农村学校工作、服务年限越长的教师生活补助的档次越高。(记者韦英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