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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为换一套学区房 不惜"遗弃"儿子逼老人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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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家长们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上一所好学校,接收到好教育,可以说想尽各种办法。买学区房、争学区房,闹得不可开交。近日,一对夫妻为了逼老人将唯一的住房过户给孙子,不惜将儿子&ld;遗弃&rd;,引发了一起严重的家庭纠纷,仔细想想,这还都是学区房惹的祸。

  (记者明凌翔 通讯员黄佳妮汪拥)为给即将升初中的王凯(化名)弄一套优质学区房,父母不惜&ld;遗弃&rd;儿子,强迫老人将唯一的住房过户到孙子名下。昨天,洪山区关山街司法所调解了这起因学区房引发的家庭纠纷。

  前天,关山街司法所接到一个求助电话。求助人称,邮科院社区有个小男孩被父母遗弃了,4天4夜不回家。随后,两名调解员赶到社区了解到,11岁的小凯是邮科院社区居民王某的儿子。4天前,小凯被王某夫妇送到社区,每天跟着社区工作人员吃百家饭,情绪十分低落。

  原来,王某夫妇眼见孩子即将升学,希望老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邮科院家属住宅区唯一一套70平米住房过户到孙子小凯名下,以此做抵押换取一套学区房,改善孩子的学习环境。但老人认为,如果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就剥夺了两个女儿对房屋的继承权,因此拒绝过户。希望落空的王某夫妇不甘心,三天两头到父母住处要求老人过户。两位老人不堪其扰便离家躲避。王某在多次求助社区、寻找父母无果的情况下,认为社区与其父母&ld;串通&rd;,一怒之下,将小凯丢弃在社区,以此逼两老现身。

  得知事情原委,调解员杨世红很快找到了小凯父亲的王某宣传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或监护人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杨世红说,作为父母,无论家庭有何种纠纷,都不应把孩子当作出气筒或换取利益、胁迫家人的工具。

  昨天,杨世红联系上了小凯的爷爷,将小凯这4天的遭遇和入学的困难一一道来,并让王某亲自向其老父亲道歉。电话里,小凯的爷爷表示,会主动跟两个女儿商量,尽力想办法帮助孙子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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