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鼓励“公”“民”合理流动 教师医生“跳槽” 不设阻
时间:
markina2
儿童资讯
&bsp;&bsp;&bsp;&bsp;&bsp; &t;跳槽&rd;是一个中性词,有时甚至带有一些&ld;不忠&rd;的贬义色彩。身为职场中的人士一般都会有&ld;跳槽难&rd;的感受,不仅因为自身问题,所在单位可能也有诸多限制。如今浙江省新规却鼓励&ld;跳槽&rd;,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一起来看看。
新华社杭州1月10日电(记者 岳德亮)从今年起,浙江省的教师、医护人员的&ld;跳槽&rd;更容易了,在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的合有序流动将不受限制,相应的人才流动体制机制障碍予以破除,旨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起鼓励支持在编公办学校教师、医院医护人员解除或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到民办学校、医疗机构工作,可选择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单位不得限制人员流动(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以外)。
同时,对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中原在编公办学校教师、医院医护人员,今后若重新流动到公办学校、医院的,经同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直接考核聘用,相关信息应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