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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因抚养费起纠纷 雪夜街头抛弃8岁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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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孩子的出生降临,都承载着一个家庭的欢笑与希望,但是也有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将孩子带来人世的时候,不为孩子今后考虑,一旦出现了什么问题,就选择遗弃,可以说,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随着孩子的长大,也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严重的心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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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不要我了,我要找妈妈&rd;‐‐11月16日20时左右,大兴区清源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大兴一小区门口有一8岁女孩坐在马路上哭着要找妈妈。

  据大兴警方透露,小女孩系非婚生子,亲生父母因抚养费问题起纠纷,母亲扔下孩子离开。目前,警方正在请示上级单位是否对张某遗弃孩子的行为进行立案。

  对此,律师称,孩子母亲在明知其女是未成年人,且无家可归的情况下,将女儿遗弃街头,涉嫌遗弃罪。

  母亲带女孩来京索取抚养费

  11月16日20时左右,天空下着小雪。大兴区清源派出所接到两名女性报警,称路过黄村镇丽园小区门口,看到有一小女孩在哭。

  &ld;小女孩穿着棉衣,背着书包,一直在哭,喊着&ls;妈妈不要我了,我要找妈妈&rs;&rd;,清源派出所民警崔林浩和同事赶到事发地点丽园小区B区一门口时,小女孩怯生生地不敢靠近,直至警方表明身份后,才随同民警一起前往派出所。

  警方在小女孩书包里找到一写有电话号码的字条,并联系到孩子的母亲张某。

  据警方介绍,女童母亲在电话中承认,女孩系其与孩子父亲的非婚生子。孩子父亲住在大兴,有自己的家庭,孩子今年8岁,母亲今年40多岁,父亲60岁左右。

  民警崔林浩说,女孩和母亲张某生活在天津,每次来北京见孩子父亲都不敢声张,对外称回娘家见姥爷。此次,女孩和母亲张某一同来北京索取抚养费,但郑某拒绝承认孩子为其亲生女儿。生气之下,孩子母亲张某将孩子扔在小区门口,独自回了东北老家。

  孩子父亲称愿意抚养 但目前不符合条件

  民警将女孩接回派出所后,一直在做女孩母亲和父亲的工作。&ld;孩子母亲张某在电话里承认把孩子放到小区门口,称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要么孩子父亲给抚养费,要么孩子父亲把孩子接走。&rd;据了解,刚开始孩子母亲电话处于关机或者不接听状态,后慢慢和警方沟通。

  后来,民警辗转联系到女孩父亲郑某。最初郑某不承认孩子为亲生,后来才承认。郑某已表示想要抚养孩子,但目前并不符合相关规定。

  据了解,于女孩为非婚生子女,需要做亲子鉴定确认亲子关系后,父亲郑某才可以将孩子领回家抚养,而亲子鉴定也需要母亲配合,但母亲张某至今未现身。

  &ld;我们也在做孩子母亲工作,并告知其做法可能涉嫌违法,&rd;民警崔林浩称,派出所正请示有关单位,考虑是否立案抓人。

  孩子目前暂住救助机构 &ld;想妈妈,想回家&rd;

  孩子最初民警接到清源派出所,安置在内勤宿舍。派出所工作人员为女孩买来了零食,陪小女孩聊天和玩耍,还有民警将自家孩子的衣服拿来给小女孩穿。

  在派出所生活3天后,后经收容所协调,孩子被送到礼贤镇一救助机构生活。12月6日下午,记者想要探望孩子,但被救助机构负责人劝回。&ld;孩子独自在一个房间,有专人看护,&rd;该救助机构负责人介绍,小女孩称在读小学二年级,现在每天小女孩会自己做作业、写字等。

  清源派出所民警曾专程去救助机构探望小女孩,&ld;她说想妈妈,想回家&rd;。民警崔林浩说,希望孩子母亲尽快将孩子接回家,让孩子得到应有的生活和教育。

  ■ 解读

  [律师]

  孩子母亲涉嫌遗弃罪

  据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介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ld;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rd;。另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韩骁说,孩子母亲张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在明知其女是未成年人,且无家可归的情况下,将女儿遗弃街头,独自返回东北老家,放任女儿面临生活陷入绝境的危险,其行为对未成年子女极不负责,已具备一定的恶劣情节,涉嫌遗弃罪。

  韩骁建议,父亲想要抚养孩子可做亲子鉴定:&ld;女孩为非婚生子女,做完亲子鉴定,确认亲子关系后,可以将孩子领回家抚养。&rd;

  韩骁还介绍,如果女孩父母均拒绝领回孩子,按照有关规定,女孩应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女孩的其他监护人、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均可提出请求照料女孩。

  [心专家]

  遗弃易让孩子性格现偏差

  据民警杨菁介绍,看望女孩时,民警提到其母亲和父亲时,孩子好几次红了眼圈。&ld;家庭给孩子带来的是伤心,让她有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忧虑。&rd;

  对此,北京市广安门医院心科室主任医师王健介绍,从心学上,孩子、父亲和母亲属于稳定的家庭结构中的亲情三角,一角缺失会导致家庭关系处于游离状态。

  此外,孩子父亲郑某向警方承认,孩子曾随其生活一年,后因读书问题,孩子随母亲到天津生活。

  王健指出,6岁前为孩子最需要安全感的时期,这种安全感要远远大于孩子基本的生存需求。不稳定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导致孩子安全感缺失。孩子的生活经历会给孩子留下总是被人抛弃的阴影,并产生认知偏差。&ld;孩子可能会觉得,原来被父亲抛弃,现在又被母亲扔在了大街上,她会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人喜欢她。长大后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认知,也可能导致性格偏差。&rd;

  王健建议,救助机构不仅要从生活上照顾孩子,给予孩子基本的安全感,也要对孩子做一定的心抚慰工作。&ld;最好的办法,还是孩子的父母当着孩子面和解,双方在今后常探望、关心孩子。&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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