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私自取走孩子56万元压岁钱 被孩子父亲告上法院
说到过年,相信许多小朋友们都非常的开心,过年可以收到很多的压岁钱,山东省的一名女子生有3个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给孩子们一共给了56万元大红包,而母亲却私自挪用孩子们的压岁钱,最终被孩子父亲告上法院。想要了解更多最新儿童资讯吗?请看
2002年,乐清女子紫琴(化名)18岁,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山(化名),两人结了婚。
2004年2月,女儿出生。2005年4月,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大山在山东做点小生意,收入不太高,3个孩子爷爷奶奶照料。2012年春节期间,奶奶为了让孙子孙女以后的学习、生活有个保障,分别给了孙子孙女一个大红包。孙女11万多元,两个孙子各22万多元。
这笔钱奶奶用定期存款的形式分别存在3个孩子的名下,期限5年,年息55%。密码奶奶自己设置并保管,存单则放在紫琴那里。
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俩的感情出现了问题。
紫琴觉得大山太懒,老玩游戏,生活没规律,不管孩子不顾家,这样的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去年7月9日,紫琴一纸诉状递到乐清法院柳市法庭,要求和大山离婚。
但大山不同意,他说自己并非好吃懒做,他有自己的事业,对家庭也尽心尽职。
经过审,法院认为夫妻俩并没有到非离婚不可的地步,希望他们以子女为重,好好改善关系。因此驳回了诉讼请求。
原本事情告一段落了。但不久大山发现,子女名下的56万余元存款都不见了。
原来就在提出离婚后的10来天,紫琴去了趟银行。她跟银行说自己要买房子,急需钱,要把子女名下的钱取出来。
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曾提醒她,钱已经存了2年多了,有7万多元的利息。如果按活期提前支取的话,利息只有5000多元,损失比较大。但紫琴还是执意取了款并存到自己名下。
紫琴并不知道存款密码,她是怎么把钱取出来的呢?据了解,她是凭户口本和自己的身份证,以监护人的身份取款的。
去年12月25日,大山以自己和三子女为原告起诉老婆,要求紫琴返还存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同时,大山还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已转至紫琴名下的这笔钱。
法庭上,紫琴觉得自己很冤。她说,孩子的钱就是父母的钱,她是孩子的妈妈,是监护人。&ld;我只是把钱换了个户头而已,这都是为了孩子的将来着想。&rd;
法院认为,作为监护人,父母应该保护子女的权益。奶奶把钱送给孩子,那么这些钱就是3个孩子的了。父母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否则不得处子女财产。
因此,紫琴应该把钱还给3个孩子,并且按55%的年息赔偿利息损失。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长辈赠与晚辈的钱,所有权归受赠人所有,父母可以代为保管,但只能有条件地支配使用。
条件就是,所有钱必须用在子女身上,比如给孩子买保险、上学、培训等,不能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