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开展“做公益 比奉献”主题公益活动
雷锋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个人都去学习的榜样,帮助他们,快乐自己,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近日,菏泽市开展&ld;做公益 比奉献&rd;主题公益活动,呼吁市民朋友们都参与到公益中来,比一比谁做的好事多。想看更多公益活动资讯吗?请看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博爱互助精神,倡导助人为乐、造福社会的雷锋精神,提高公证人员的公益意识,树立公证行业的公益形象,菏泽市司法局、菏泽市公证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公证公益活动的通知》,确定每年三月、九月为&ld;公证公益活动月&rd;,并在全市公证行业广泛开展&ld;做公益、比奉献&rd;公益活动。
活动要求在公证机构接待场所开展&ld;五个一&rd;的公证便民服务活动,即为当事人端上一杯水、送上一句贴心问候、提供一份办证指南、准备一套便民设施(老花镜、雨伞、药箱、轮椅、饮用水等)和在等候区配置一批报刊及公证宣传资料。在公证行业广泛开展&ld;六个一&rd;公益活动,即每个公证处每年至少走访慰问一次社会福利机构、开展一项扶弱助困结对帮扶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进社区(乡村)或企业法制宣传活动;每位公证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参加一次扶弱助困结对帮扶活动、办一件公证法律援助案件。对以下七种情形,给予减免公证收费的法律援助:1、对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和五保户办公证予以减免收费;2、对涉及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收费;3、对涉及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收费;4、对涉及请求国家赔偿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收费;5、对涉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收费;6、对涉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收费;7、对涉及救灾、扶贫、遗体捐赠等有关社会公益的公证事项予以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