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制度司法解释有望在今年出台(2)
据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介绍,目前工商总局充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作用,积极促进消费纠纷和解。2014年,全国消费纠纷和解率达超过96%。
消费纠纷的和解,来自于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和解,另一种是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也有调解成功的案例。当然,现实中调解起来,也确实存在难度。&ld;特别是知假买假者,经营者通常对此不买账。&rd; 杨红灿说。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工商总局围绕新消法实施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调研后,于今年1月5日公布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并将于3月15日起实施。
杨红灿表示,该处罚办法细化了经营者义务,进一步明确了预付式消费、七日无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欺诈消费者行为以及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和相应的行政处罚,为进一步落实新消法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新消法同时还明确了&ld;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rd;的责任,增设了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
但据常宇介绍,在实践中,于金融领域的高度专业化,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在信息、专业知识等方面仍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其中,主要的问题包括:知情权难保证、安全权令人忧、格式合同晦涩难懂、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收费不透明等。
为此,中消协曾于去年联合部分省市,开展七大服务领域消费者评议活动,针对金融服务领域问题,集体约谈15家重点银行,促进企业自律。
约谈效果如何?对此,常宇表示,虽然囿于消协组织无执法权,很难根本上解决问题,但从约谈中却找出了问题所在,即:毛病出在下边,根子在上边。
&ld;约谈中,很多银行业代表承认有不妥之处,但他们也没办法,因为规定是上级管部门制定的。所以,还是要从源头上梳问题&rd;,常宇说。
此外,常宇还介绍了目前远程购物经营者在落实&ld;七日无退货&rd;有关规定上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是对不适用&ld;无退货&rd;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ld;一对一&rd;的确认程序;二是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三是擅自扩大对&ld;七日无退货&rd;的解释,设置&ld;非质量问题不能退货&rd;的条件,使得消费者享受&ld;七日无退货&rd;的权益大打折扣。
公益诉讼制度司法解释有望在今年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