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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大学生没及时告知家庭实情 捐助人将其告上法庭

时间: 小崔2 公益活动

  俗话说滴水之恩,应该涌泉相报,真的是这样,当自己在最困难的时候别人向我们伸出了援助之手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想着以后别人遇到了困难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提供帮助了,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陶晶出生在江津一个贫困家庭,能够顺利读大学,离不开好心人王林的资助。可是,因为陶晶没有将家庭的实际情况及时告知王林,感觉被欺骗的王林将陶晶告上了法院。昨日,江津区法院在首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这起关注度较高的案例。

  隐瞒实情 受助学生成被告

  陶晶的父亲双目失明,母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从高中开始,她的学费就江津一家大公司资助,生活费则好心人王林负担。陶晶深知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因此学习很刻苦,高中毕业后考上了海南大学。

  考上大学虽然很高兴,但大学费用却使陶晶陷入困境。王林得知这一情况后,决定帮助陶晶完成学业。自2010年陶晶读大学至2013年12月底,王林通过多家银行共向陶晶汇学费、生活费54200元。

  2014年年初,王林得知陶晶下落不明的母亲已经回家,并且有能力支付她上学的费用,但陶晶没有把这一情况告诉他。感觉受到欺骗的王林一气之下,以借款为将陶晶起诉至江津法院,要求陶晶归还54200元钱。

  在审中,王林向法院出示了这几年向陶晶汇款的银行转款凭证,陶晶认可收到了54200元,但称这是王林自愿向她捐助的生活费、学费,并非借款。

  法官调解 双方冰释前嫌

  开庭后,法官与王林进行沟通:从法上讲,原告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从情上讲,陶晶大学尚未念完,仍是一个需要帮助的人,王林对陶晶已经帮助多年,应该有很深的感情,希望双方能够好好沟通,不要因误会而伤害彼此多年的情谊。

  法官同时希望陶晶对王林心怀感恩,大学也要毕业了,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多关心王林,多与王林沟通,用点滴行动表达感恩之情,同时不要因为这次诉讼而在心上留下阴影。

  经过法官的一番开导,王林谅解了陶晶,撤回了本次诉讼,陶晶也检讨了以往的不足之处,双方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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