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青浦区庆华幼儿园招生条件及工作程序
庆华幼儿园是1982年创建的一所新村配套幼儿园,处于青浦城区中心位置,是一所办学历史较悠久有着丰富办学经验的幼儿园。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幼儿园2018年的招生条件及工作程序吧。
2018上海青浦区庆华幼儿园招生条件及工作程序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市教委相关精神和青浦区2018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便民利民、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合法的各级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18年学区内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按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招生人数根据《青浦区2018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的规定,在学额未达标的前提下,可适度扩大社会公开的自主招生范围。
4.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儿童,应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程度安排至学前特教班、特教点或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不得随意拒绝其入园。
5.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分值、持有本学区房产证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安排。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8学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二)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
5.在满足以上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根据有关政策符合自主招生的相关条件的,进行依次按档招生,自主招生原则如下: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为2018年1月1日之后签发,还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为2018年1月1日之后签发,还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为2018年1月1日之后签发,还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或《灵活就业证明》至2018年6月30日满三年;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至2018年6月30日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户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登记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