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东方幼儿园成立于1995年,目前已拥有总部、分部三处园舍、12个班级,360多名幼儿,63名教职工。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幼儿园2018年的招生区域及条件吧。
2018上海市青浦区东方幼儿园招生区域及条件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市教委相关精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精神,坚持“便民利民、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工作要求,继续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的合法的学前教育资源,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18年我园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按区教育局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招生区域内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招生区域内3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 “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及“园早教指导站”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与指导。
3.严格控制班级数和班额数。
严格按要求将班级数、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8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若因现实特殊原因,招生区域内适龄幼儿超额需突破班级数和学额数的,由本园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青浦区教育局,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随意超计划招生。
4.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安排随班就读,不随意拒绝其入园。
5.关于自主招生。
幼儿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
三、招生区域:
环城河以东,外青松公路以西,公园路以南,淀浦河以北。其中户口及居住地址属于以下楼栋号的幼儿可以去实验幼儿园分部——帕缇欧香幼儿园报名:①城东新村102号楼——115号楼;②城东新村商29号楼——商32号楼。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
2.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5.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