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质量应该怎样评价,有什么标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重视小孩的幼儿教育了,所以现在幼儿园也在逐渐的改善设计,提高教学质量,不过在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上面我们应该用什么标准来评判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幼儿园等级评估自上世纪90年代开展以来,对促进幼儿园贯彻法规、传播科学教育念、提高保教质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为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提高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幼儿园等级评估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邀请专家与读者一起探讨如何建立更有效的幼儿园质量评价体系。
我们应当用一种简单,同时公开、公平与公正的评价方式取代目前的幼儿园等级评估,即用结构性指标和信息公开,对所有幼儿园进行基本的质量评价;用过程性指标和专业组织,对幼儿园进行全面或有指向性的质量评价。
自从教育督导评估引入我国以后,幼儿园等级评估就成为评价幼儿园质量的一个主要手段,经过多年的实践,已发展为多种类型评价方式,其中有一般性的等级评估,如省、市、区级幼儿园;还有一些特别类型的评估,如示范、优秀幼儿园等。
上个世纪90年代,幼儿园等级评估从部分城市开始,然后逐步推广到全国,现在已成为各地教育督导部门的经常性工作,而等级数量也作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一项重要成绩标志。即便是在学前教育出现滑坡的时期,等级评估也一直没有间断过。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发展若干意见》下发后,等级评估更是作为各地政府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
审视一下各地的幼儿园等级评估,就会发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等级评估无法涉及所有幼儿园的情况;第二,等级评估是幼儿园自愿申请的,如果不提出申请,论上说幼儿园可以不参加;第三,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政府制订,又督导部门组织人评,并且结果又作为政府管幼儿园的成绩,这是一个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方式;第四,幼儿园等级评估相关费用基本被评估的幼儿园承担,因而无法厘清是政府行为(公共服务不应收费)还是非政府行为;第五,幼儿园等级评估具体运作、相关程序及评估结果公开程度较低,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较难得到保证。
制度设计上的问题,加上又被各地大量运用,且等级园数量又是政府工作成绩指标,因而负面作用就可能被放大。比如,一些地方为了政府的成绩,在实际的等级评估中,可能会降低标准,从而使更多的幼儿园能达到某一等级;而幼儿园从某些因素考虑(如获得等级创建经费、奖励经费,或为幼儿园获得好名声),采用突击编造评估材料、隐瞒在园幼儿数,甚至外借硬件设备等造假手段,从而通过等级评估;作为参与幼儿园等级评估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幼儿园的园长),他们大都要接受被评估幼儿园支付的一些费用,如吃、住、礼品等,有时还要接受专家劳务费。这样,评估人员就很难撇清与被评估幼儿园的利益关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并提出转变政府教育管职能,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其中提到深入推进教育的管办评分离,委托社会组织开展评估监测,这些都为改革现行的幼儿园等级评估制度指明了方向。我们应当用一种简单,同时公开、公平与公正的评价方式取代目前的幼儿园等级评估,即用结构性指标和信息公开,对所有幼儿园进行基本的质量评价;用过程性指标和专业组织,对幼儿园进行全面或有指向性的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