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观后感600字左右
从爱玛第一次为哈丽埃特挑选对象开始,书中就描写了爱玛思考到的种种要素:长相,性格,头脑,和家庭背景。这几乎就是人在挑选伴侣时应该考虑到的因素。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爱玛观后感600字左右范文5篇,希望大家喜欢!
爱玛观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1
为自己马克一下,不具备任何参考价值
这两天必须做完这本书的精神分析作业,明天(然而已经是今天)就要开始死磕艾玛的控制欲、恋父情结、潜意识和处女座性格啦(雾
在毁这本书之前先逼逼两句残存的感性认识
对简·奥斯汀这样的女人我真是又爱又恨
昨天我还对舍友说她太啰嗦(心里其实是嫌弃她太庸俗市侩
今天我就发微博表白了,这女人太聪明了
她耐心地写这些乡村贵族、绅士、教士和农民的交往,日复一日的宴饮,寒暄,读者(特指我)不感到无趣也是难。但是某些地方她又一环扣一环,暗含了玄机(虽然也没多玄
Frank和Jane这对真是太可爱,加分太多。一开始以为Frank为了引起妹子的注意而说反话,嫌弃妹子脸色苍白,八卦妹子和闺蜜丈夫的关系,却禁不住被妹子好看的头发吸引,算是个擅长所有人际关系就是不擅长搞定心仪妹子的捣蛋小男生。没想到两个人早就订婚了。那种因为妹子闹别扭不理他而费尽心思在人家眼前晃悠的样子……尤其是匿名送钢琴,去搭讪妹子的时候挡住了Emma的视线,给妹子递字谜,怕妹子鞋子湿了给妹子铺地毯,帮妹子找围巾,细思真是……少女心砰砰跳好么。当然,长得好看必须有加成。
Knighty先生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最成功的萝莉控
女主性格很讨厌,其实就是翻版的Miss Bingley。但是Austin不是把她当成玛丽苏来写的,而是极尽调侃揶揄,即使她自己说自己最喜欢Emma。
爱玛观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2
理智与情感
英国人戴维·洛奇在《小世界》里替莫里斯教授的一对儿女起名叫达西和伊丽莎白。由熟悉《傲慢与偏见》的人看来,这未免有一点乱伦的意味。简·奥斯丁活了42岁,一共写了6篇小说,统统是关于适当的婚姻与适当的爱情。可是她本身并没有结过婚。《爱玛》是她写的最后一篇小说,爱玛是位出色的,有一些可爱缺点的闺秀,一心抱定独身的念头,和奥斯丁一样。
奥斯丁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23岁的女孩还不懂得用复杂的人物和细节充实、掩盖她的主题,就那么简单地把自己想说的道理说出来了。其实她所有的小说无非是这个道理的延伸和发展,但是到《爱玛》,技巧和经验已经炉火纯青,所有的侧面都那么丰满,每一个人物都那么充实可信。
她在所有的故事中指出:当有教养的青年男女门当户对,谁也不会玷辱谁时,他们可以发展适当的感情。这感情必须在理智的指导下,以订婚为目的。有理智的女孩在热恋和失恋时都要克制,以免为人侧目,失掉家族和自己的体面。
我常常奇怪这些女孩子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为什么情感不会冲破理智。生活中可往往不是这样。有一个女人被人评论说:如果你一直没有理智也就算了,可是你每次歇斯底里之后偏偏又能恢复理智,这真让人受不了。女人有理智时像金子一样高尚公正,坦荡无私,女人歇斯底里时像一摊泥捞不起来,无可理喻。问题是谁也不知道哪一句话会让她从金变泥,瞬间崩溃,随后就不可收拾。
谁知道,也许这才是情感与理智的常态。情感像水一样流荡,不可捉摸,理智像土一样沉默,亘古不变。爱玛最终还是结了婚,因为她发现一直以来,她都那么重视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跟谁结婚都不行,要结婚就非娶她爱玛不可!”在小说里奈特利先生果然没有辜负她,皆大欢喜。然而,如果在这漫长的消磨中奈特利先生已经爱上了别人呢?觉得和别人结婚也很可以向往呢?这好像是更加可能的事情吧。人得到爱情的水,珍藏起来,过多少年打开,决不是婚礼上的女儿红:它要么偷偷地蒸发掉了,要么变得肮脏难耐。贾母拿出密敛多年的上好人参给凤姐用药,谁知时间久了,那人参已成了糟朽烂木,化灰化烟,烟消云散,水流花谢,春去无归。春归容易,花已成泥。
这就是失掉了理智时说的话。
有理智的时候会说:化灰化烟,烟清云淡,水流花寂,春去宁归。春归容易,杂花满蹊。
绝望地怀着希望。
爱玛观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3
读这部小说 对爱玛感觉一般甚至不太喜欢 印象最深刻又最打动心的是Mr Knightley。
对于爱玛这样各方面得天独厚 笑起来就会融化所有人的心的姑娘来说 真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挠她。她不必屈从于社会给女性的命运(通过嫁人或者继承遗产来获得财富)而是可以完全自主的决定自己的来去。身边的所有人,家庭教师,父亲,朋友都对她宠溺怜惜,甚至在她对Mrs Bates语出不驯(but there's a number limit, you can't tell more than three dull things)后,依仗她生活的Mrs Bates也只是自己落泪并不敢对她表示任何。
再这样一个快把这里变成以Emma为中心的小天地里,Mr Knightley的出现真是一股清风,吹散乌云,点醒Emma。
Mr Knightley不仅仅是作为Emma的爱人,他在某种意义上,创造了新的爱玛,而爱玛接受了他的创造。
从来不觉得腻歪而着迷于浅层次的情爱的感情可以长久 至少有一方是要被心甘情愿的改变和升华的。同时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尊重的基础上。
这是我心中美好的爱情——我被你彻底改变成一个我也想成为的人。
还有 这部电影的配乐实在太特么好听了 舞会上Emma和奈特莉先生跳舞的那段儿 被美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真的太好听了 打算把这首曲子纳入自己的婚礼里了
爱玛观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4
看了很多豆友的评价,都写得很好呢。
整个故事轻快明媚,爱玛并没有遇到太大的人生曲折,多的是一些也许在读者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爱玛无疑是个命好的姑娘,同时她天性善良,富有孝心,不高高在上,而是以真诚的态度与邻居相处,并对她的家庭老师的感情十分丰厚。这该有多难得。也包括对哈丽特的指导与关爱,她处处为哈丽特着想,迫切希望她获得幸福,鼓励哈丽特,给她无限的希望。让哈丽特两次因为感情的事而郁郁不乐。幸好结局哈丽特跟马丁又结婚了。而爱玛也跟奈特利结婚。 同时,爱玛也对自己的情感真正确认是在哈丽特喜欢上奈特利的那个时候,她才强烈感受到的。她曾以为,哈丽特喜欢弗洛克,而弗洛克却又是一开始,爱玛满心欢喜以为是她伴侣的人。这真是错综复杂的情感。因为一开始他们相处非常融洽。尽管,奈特利表现得对弗洛克没那么好感,爱玛坚信是他把人想错了。
要说说奈特利,一开始就觉得他富有智慧,能准确判断别人,待人待事有自己的正确主见,他对爱玛的错误行为敢于指责,当爱玛改正过来的时候,他对她更加友好。他完全是为了她好。到最后,他知道了弗洛克跟简已经订婚了以后才从他弟弟那里赶回来找爱玛,担心爱玛因为这件事痛苦,却没料到事情并非他所想。于是他跟爱玛告白,也是在那个时候,爱玛知道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就是奈特利的时候。 奈特利也是个很真诚的人,对待朋友邻居,从来都是愿意为别人着想。他开马车送简,还有为马丁打气,把苹果送给简,一开始还以为他喜欢简呢。甚至在舞会上帮哈丽特摆脱尴尬,这些都证明他是个真挚的人。他为了爱玛也试着改变对哈丽特的看法。他的爱从来都是默默无闻。用行动而不是耍嘴皮。当然他很有自己的一套老法。
还有很多人的故事都很有趣,每个人的个性都描述得很细致,我可以一个个清楚的讲出来,但总觉得太过流水账。但是,结尾婚姻配对非常完美。每一对真是天造地设。
前面还很讨厌爱玛的。这个女人自以为是、爱猜忌、看不起低层阶级、有很强的门第观念。甚至简直算不上善良。
从这部开始就讨厌那种擅自乱点鸳鸯谱给别人做媒的人。
可后来她改了,有了自知之明,才觉得她有点可爱。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年轻女子成长的书。
这是一个不完美的女主角。
而奈特利先生,却是一个很完美的男主角。
非常地,善解人意、内敛谦逊、深谙做人处事、正直坦诚、总是那么地关心体谅人。
而且总是帮助爱玛,纠正她,与她辩论,关心她。
最后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结局,反派角色也有了好结局,如弗兰克·邱吉尔,皆大欢喜。简·奥斯丁式结尾,不需要多复杂多坎坷多悲惨,就这样简单而又美好温情,喜欢。
爱玛观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5
比起我看过的《傲慢与偏见》故事梗概,《爱玛》的故事显得要完美得多。每个人都找到了适合的爱情,每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爱情生活。烦恼都来自于爱与不爱和生活的一些琐碎细节,几乎每一对情侣最后的生活都安逸且富足,没有像《傲慢与偏见》中班奈特夫妻的貌合神离,没有像《傲慢与偏见》中最后仅因为物质而嫁人的少女。这样完美的爱情故事在现实生活里非常难得。
简·奥斯汀在这部作品中的环境和人物都描写得温柔细腻。不知是这位女性作家的创作思路天生如此,还是因为那个时期,那个环境中的人们总是如此为对方考虑,作品中几乎每个人,或者说每个主要角色,都有着温柔细腻的心思。在互相交往当中,既礼数周到,又为对方考虑。这种风格,是这部作品中最打动我的部分。
其中最鲜明的表现在,大家对伍德豪斯先生那多虑温和的个性的顺从,以及在收拾旧屋准备举办舞会时,威斯顿一家对整个环境会对人们造成的影响的关心。
不管是奈特利先生、威斯顿太太,以及最该顾虑到此的爱玛,出于对伍德豪斯先生的了解(当然除了他们,似乎整个海伯利地区的人们对伍德豪斯先生的秉性都非常了解),在有一些涉及到健康、婚姻、邀请等的事件时,都非常顾虑伍德豪斯先生的反应。他们会耐心地向伍德豪斯先生解释事件的始末,并找出顺应伍德豪斯先生性格的言辞来劝服他,让他高兴;在实在无法办到时,也绝对会顺应伍德豪斯先生的意思,做好周到的安排与准备。只要爱玛晚上需要离家,她都会安排一个人,或者请求一个人去陪伴自己的父亲。这种体贴周到在现在的生活中其实着实已经非常罕见。而有时,在爱玛或其他几个主要人物主动要求之前,很多人也会提前想到——那可怜的伍德豪斯先生该怎么办呢?
在弗兰克发起、威斯顿一家准备举办舞会时,他们请了不少人来观看旧屋的环境,对每一个细节都安排到位。他们邀请的人如此之多,在观察环境时又如此之细。他们探索每一个墙角,除了舞会本身还考虑到其后的吃饭;他们一遍又一遍地丈量走廊,计算人数,并因为担心人们受凉而把走廊布置得密不透风。这种温柔细腻的心思让人感动。除此之外,他们还考虑到了来宾的问题——贝茨小姐家没有马车,而简小姐身体又不好,需要派一个马车去接呢。按照文里的说法,这群人的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而对于不同阶层的人,他们的照顾都是如此周到,使整个地区的人际环境都显得温暖融洽。
“温柔细腻”是其中大部分人行事风格的统一刻画,但在这少有悬念的平淡故事中,每个人的形象又非常鲜明,自有其性格。同时又因为环境的推动,人物在不同环境下又显现出不同的复杂反应。
爱玛是开朗聪慧的,她地位较高,无论是长相还是智慧都在海伯利地区属上流水平,故而她虽然温和有礼,但是行事和思考的风格中又带有一股强烈的自信和微妙的优越感。这种特性也造成了她在初期对简的不喜欢,因为简比她优秀,却又不像其他人那样对她热络。
相对于爱玛,简·菲尔费克斯的性格则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她温文尔雅却不热情,她柔弱却又极其坚定倔强。也许是家庭环境使然,使她从小寄人篱下,即便对方对她很好,她也会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显得谨小慎微。她天生带有一种忧郁的性子,倒让我想起了林黛玉。她们有着相似的经历,在性格上也有一定的共通之处。
除开这种强烈的对比,性格相似的人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贝茨小姐和埃尔顿太太都属于热情且话痨的人,但是贝茨小姐总是热情且对于周遭的一切有着极高的赞誉;埃尔顿太太的话痨则显得自大吹嘘和目中无人。贝茨小姐爱讲话是性格使然,本身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不好的品质;而埃尔顿太太则是过于自恋,且对他人的不礼貌。
令我惊讶的是伍德豪斯先生的想法竟然比较超前,他反对婚姻,觉得结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可怜”的事情(让我好奇他当初为什么会结婚,难道他对自己的婚姻不够满意?)。当然人物的想法也是作者思维的反映。在伍德豪斯先生和爱玛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简·奥斯汀的爱情观——不结婚固然是一种选择,但如果能和喜欢的人厮守,却更是幸福。
性格不同的人,自然有其不同的适合的对象,聪慧的爱玛最终和明辨绅士的奈特利在一起,寡言的简·菲尔费克斯自由弗兰克·邱吉尔去爱怜,自大的埃尔顿太太在埃尔顿先生眼中却是最美好的伴侣。每个人都找到自己最适合的那一半,拥有如此完美的结局,一方面是因为戏剧的情节,另外一方却也是一种现实。剧中人在实际面临问题时,总是离不开对现实的考量。
虽然说爱情的产生有着许多跟命运相关的因素,超越社会地位的一见钟情并非不可能,但最终来说,大部分的感情都要建立在双方拥有近似背景的基础之上。
虽然当今社会对所谓“拜金主义爱情观”“颜控”进行各种喧嚣尘上的批判,但不管是来自于中方还是西方的、自古以来各种忠告式的爱情观,都会告诉人们,这些都是进行选择所不可少的要素。长相好和有钱都是美德,如果辅以良好的性格和聪明的头脑,那自然更是出类拔萃。而现在的人们要获得这些东西,比以前的人们要轻松很多——但看你有多努力。《爱玛》中的马丁是个地位不高的农夫,但是有着良好的头脑和举止,并且身为一个年轻人,他知道要为了将来的幸福而努力创造财富,这使他得到了奈特利先生的欣赏,让他身上的品质与普通的农夫相异。简·菲尔费克斯的出身也并不好,但是凭着良好的相貌与教养,她也能与比自己地位略高的弗兰克终成眷属。
书在快结局时提到,“真心爱这女子的男人,会希望让女子以后的生活和社会地位比她出生时要好。”(大意),而这个男人,是否真的具有这个能力,而这个女子,又是否值得男人去这么做?真正的爱情,必然也会是现实的爱情。
《爱玛》的确是一部不错的小说,情节合理,文笔流畅,并且对于现实中的人们也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总体来说,这部爱情故事在我看来,如同《简·爱》一样,就是一部写得很好的言情小说。有个朋友告诉我,“任何世界名著,都曾是流行小说。”。的确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