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以上
《乌合之众》是解析群体心理的经典名著,它是一部学术性著作,语言生动流畅,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乌合之众》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以上(精选篇1)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勒庞的《乌合之众》研究的是一个具有共同属性或利益取向的群体所会产生的群体效应,但是没有研究和解释这些群体效应是怎样产生共同属性或利益取向。就如弗洛伊德所评价的:“勒庞的《乌合之众》发现了群体中会产生的群体效应及问题,但是并没有解释群体成员之间建立感情联系的心理过程的原因。”
不过个人认为研究产生联系心理的原因应该是心理学家最关心的事情,而我们作为投资者应该可以直接借鉴和参考勒庞对已经具备群体效应的群体的研究成果。因为股市应该是一个具备群体效应的群体成员构成的群体行为表现,股价对群体成员起到了利益驱动作用,而股价只是可以被小部分人操纵的一个标识而已,尤其是小盘股。从这种角度理解,股市操纵者就可以通过股价的表现,在股民这个群体中产生领袖效应,以致让股民形成无理智跟随的群体效应。
发现一群人中能产生群体效应的共性、激发群体中的群体效应、合理运用群体中的群体效应。可以让企业家事半功倍,让企业中的员工形成一个极具竞争力、凝聚力的团队;革命家也是一样,运用好了可以让成千上万的人为你奉献;但是如果企业家、革命家是激发人性中阴暗的一面,而产生的群体效应,那样只会让其昙花一现,给历史留下悲惨的一幕。
这个正如毛泽东基于国际共-产主义精神,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产生的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毛泽东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打-倒土豪劣绅、实行土地改革、让农民当家做主等等当时大多数民众的共同向往,而且在实践中不断的通过军事和政治思想同步实施、强化及验证其正确性,以致毛泽东渐渐的在群体中产生的领袖效应,群体成员也因此产生了群体效应,万众一心的局面,战胜了国民党的飞机、大炮。同样在革命期间发生的历史黑暗,也要很大程度的归功于群体效应的极端无理智化。
事物都是有正反两面的,物极必反、盛极必衰、阴阳更替,这应该是大家都会说,但是不一定真正会处理的自然大道吧!
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以上(精选篇2)
终于花了2 周的时间把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看完了,这本书是以我认为相当缓慢的速度看完的,看完之后居然是一头雾水,无奈又拾起再看了一遍,心境不同,收获不同。
这本书在同学的推荐下看的,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从头到尾我都觉得这本书中偏见很多,可以说我应该是集体主义观念支持者,但勒庞这本书却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就彻底颠覆了我的观念,集体(群体)原来远远不是我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样。群体的心理、意见和信念,在很多的时候,竟会让人如此的失望和害怕。
在罗伯特·莫顿的《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中,他指出这本书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他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也就是勒庞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这使这本《乌合之众》具有持久的意义。
群众,乌合之众。群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但不是任何几个人就能构成群体。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可见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员有共同的目标;成员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群体内有结构,有共同的价值观等。群体具有生产性功能和维持性功能。群体的价值和力量在于其成员思想和行为上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取决于群体规范的特殊性和标准化的程度。群体中的个体与他人发生相互作用,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刺激。个体对这个刺激必然要做出反应,于是表现出与个人独处时不同的行为方式。在勒庞看来,当人们变成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从他们成为群体一员之日始,博学之士便和白痴一起失去了观察能力”)。
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因此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群体具有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评精神、易受暗示和轻信的特点。书中列举了1792 年法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屠杀事件。当时 ,在大革命精神的感召下,巴黎成千上万市民几天之内虐杀尽关在监狱里的僧侣贵族一千五百多人,连十二三岁的孩子也不放过。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极刑现场,妇女们以一睹贵族受刑为荣。这些平时里的店员伙计、家庭主妇,都相信自己的正义行为是在消灭“共和国的敌人”。因此,“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地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同样,这也可以解释革命期间红卫兵的疯狂行径,他们失去作为个体时的理智,只知道和接受极端的感情和观念,还对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识的暗示者惟命是从,一经煽动鼓舞,便形成了一股极为疯狂可怕的力量,这时理性完全被压倒。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才智过多甚至会给领袖带来障碍,但正是这些才智有限的人给世界带来最大影响。”)。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但我觉得这点又不知如何解释毛主席的身份地位以及他思想的适用性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以上(精选篇3)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后来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勒庞的《乌合之众》研究的是一个具有共同属性或利益取向的群体所会产生的群体效应,但是没有研究和解释这些群体效应是怎样产生共同属性或利益取向。就如弗洛伊德所评价的:“勒庞的《乌合之众》发现了群体中会产生的群体效应及问题,但是并没有解释群体成员之间建立感情联系的心理过程的原因。”
不过个人认为研究产生联系心理的原因应该是心理学家最关心的事情,而我们作为投资者应该可以直接借鉴和参考勒庞对已经具备群体效应的群体的研究成果。因为股市应该是一个具备群体效应的群体成员构成的群体行为表现,股价对群体成员起到了利益驱动作用,而股价只是可以被小部分人操纵的一个标识而已,尤其是小盘股。从这种角度理解,股市操纵者就可以通过股价的表现,在股民这个群体中产生领袖效应,以致让股民形成无理智跟随的群体效应。
这个正如毛泽东基于国际共产主义精神,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产生的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毛泽东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打倒土豪劣绅、实行土地改革、让农民当家做主等等当时大多数民众的共同向往,而且在实践中不断的通过军事和政治思想同步实施、强化及验证其正确性,以致毛泽东渐渐的在群体中产生的领袖效应,群体成员也因此产生了群体效应,万众一心的局面,战胜了国民党的飞机、大炮。同样革命期间发生的历史黑暗,也要很大程度的归功于群体效应的极端无理智化。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以上(精选篇4)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择”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择”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相信的。也许我这种相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相信。因为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可以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因为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一定保持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美好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接受。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一定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非常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择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非常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 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积极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运动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因为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讨厌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可以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一定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能力。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择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因为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所以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现在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必须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必须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因为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大量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助“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现在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以上(精选篇5)
乌合之众是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的巨著,前一段时间家里没装网络,闲来无事就买来翻了翻,因为自身水平有限,读完后感觉明白些道理却又无从说起,今天看了杨涛大哥的读后感,真是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第六条尤为重要),这里转来给自己做个记录顺便给想看这本书的朋友们也分享一下。
1、什么是群体。具有共同意识活动的人们,构成群体。所谓群体,是指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相同的意识活动。当他们的意识活动不同时,就不再是群体。群体有主动型和被动型两种。主动型群体是指人们主动、自愿加入的群体,如政党、团体等。被动型群体是他们未必认识到自己已经成为群体的一员,如电影院里看电影的一群人,一旦遇到影院失火,慌乱之中,有了共同的意识。又如持有股票的群体,在面对股市突然暴跌时,他们也有了共同的意识。
2、群体形成的根源与逻辑。群体之所以会形成,是因为他们具有了共同的意识。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有相同的意识呢?其根源在于人生存的欲望与本能。生存是人的第一本能,繁衍是人的第二本能。其它一切行为及行为产生的意识,都根植于生存和繁衍的本能。为了生存,活不下去的一群人会成为一个群体,这是起义者和革命者之所以聚成团的原因。为了生存下去,人们需要占有资源,为了占有资源而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利益团体,在这些团体中,人们的意识都是相同的或者相似的。有一种群体看似不为生存,如人体炸弹的执行者群体。他们牺牲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肉体作为炸弹,表面看是反人性的,违反人的本能的。这与先天本能与后天教育有关。人的本能是维护自我个体的生存和繁衍,但也有维护种族生存繁衍的潜意识。这样的潜意识与后天教育结合,人们会形成一种自己认可的意识,即便这种意识是牺牲自己的生命。
3、群体的特征。群体之所以成为群体,是因为群体中的个体意识被抑制了,以至于群体意识取代了个体意识。因此,在群体中,意识变得简单、单纯,所以,群体的表现有时候看似很荒谬,实则有其本源。群体特征之一是行动的统一性。由于意识单纯,群体很容易被激发,从而做出冲动的行为来。如影院失火后,有人大喊一声,“这里有出口”,此时,不管这个出口是通向生还是死,群体往往会一窝蜂涌过去,甚至会因此而造成一些人被踩踏致死也在所不惜。群体特征之二是思维的低智能性。由于群体意识相同,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偏离群体意识的想法和做法都是被排除的。也正因为如此,群体中的思维逻辑往往是简单的,缺乏发散性和开放性,这就注定其智能水平比较低。如今我们回想,那些年轻人,经常做出一些在今天看来很荒谬不经的行为,比如虐待其他人,毁坏文物。甚至一些当事人自己事后也觉得不可思议。但当时一切都是正常的,不这样,反而不正常。这正是当时他们处于一个群体之中的表现而已。
4、群体中的领袖。群体中的领袖诞生,有很大的偶然性。由于群体意识的单纯,要获得群体的认同,则必须有与大众相似而又不同的行为。这就注定那些高智商、超水平的人往往不会成为群体的领袖。相反,群体中的领袖更多时候是平庸的,是与大众相似的。他看起来的与众不同,往往是成为领袖之后刻意包装的。比如,在一次会议上,如果要确定张三还是李四为某项任务的负责人时,决定因素往往不是张三和李四的能力,而是最先提议者选的是谁。最先发言的人如果提出了张三,其他人往往很容易就放弃了李四。再如,在影院失火的时候,大喊出口在哪里的人,也许事先并无意识,只是一种逃生的本能,但出口如果真的错了,陷入的是死路,大家都死在了那里,也没有人说三道四。但如果侥幸出口果然是生路,那么,大喊一声的人就可能因此成为英雄,成为群体中的领袖。在群体中,认同领袖,往往不需要更高智能,而更需要偶然的机会。所以,群体中的领袖,并非多么了不起的人物,而更多的是平庸者。我们看看美国建国200多年来选出的总统,真正优异而为后人传唱的,又有几人呢?同样道理,人家民选总统都平庸的居多,我们世袭的皇帝制又怎么可能选出最优秀的人做皇帝呢?领袖乃是普通人,英雄乃是偶然。这是群体中的基本特点。
5、如何激发群体的行动力。群体既然意识行为单纯,那么,激发群体行动力,就要使用简捷的语言,并且要用通俗易懂的传播方式反复宣讲。也就是勒庞所提出的:断言、重复。在此基础上,群体会自然地互相传染。断言,就是不给你第二条路,只有这一条路可走。杜绝了思维的多样性,才容易激发群体的行动力。战场上,首领一声吼“跟我上”,胜过千言万语。其他随从者当然就不会耐下性子仔细想一想这句话对不对,应该不应该遵从,而会一跃而上。重复,就是把断言的东西翻来覆去地说。最简捷有效的方式,就是以前的大字报、标语。比如,“只生一个好”,就是一条很好的标语,各地到处都是,渐渐的,大家也就不再去思考为什么,只会顺嘴就说出只生一个好,并把政策贯彻到自己的骨子里。“谎言重复一万遍也会变成真理”,人性懒惰,思维更懒惰,是不愿意多想为什么的,所以,一句谎话如果翻来覆去地重复,大家就会以此为真,真话反而没有人信了。
6、群体中的个人如何超越群体低智能。我们学习群体理论,目的在于理解群体特征,从而掌握群体动向,自己则能顺利地超越群体。但群体中的个体,要想超越群体,是很难的。首先,个体既然成为群体的一员,就意味着个体有着与群体共同的意识,要想超越,就要先否定自己原来的意识。而人性中的以我为主,又注定了人不会轻易否定自己,所以,群体中的个体要超越群体的低智能,几乎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个体要想超越群体低智能,首先就必须认识自己,然后否定自己,将自己从群体的圈子里拔出来。然后再来研究群体的特征,并由此思考超越之法。但这个过程往往是痛苦的,因为群体中没有人会支持,你还必须假装与他们一样。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考验面前,人们往往会放弃自己脱离群体的努力。比如说,股市中的投资家,与其他所有在股市中投资的人都有共同的意识,要想赚钱。也正因为如此,他与其他股民一道,都是一个群体中的人,智能水平是低下的。他要想超越大家,就得经常与大众思想不一致,像涨得好的时候卖出,跌得惨时买进,横盘时还要忍受。他需要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却又时常要遭受市场的惩罚以至于不得不怀疑自己是错的。要想从中脱离出来,其实很难,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