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让人看到的是一个美丽的,最后变成了凄婉的,进而再变成绝望的爱情悲剧。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欢迎阅读与借鉴!
中学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篇1)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
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却可在其整个的灿烂轻盈之中得以展现。
但是,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
托马斯是布拉格著名的外科医生,离异多年,流连于众多情人之中,生活风流快活,他明白自己天生不能在一个女人身边过日子,不管这个女人是谁,他也明白了只有单身,自己才感到真正自在。但是,这样一种状态,在遇到特蕾莎以后发生了改变,对这个几乎不相识的姑娘,他感到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爱。对他而言,她就像是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隐喻是危险的,爱由隐喻而起。
离婚之后,托马斯与前妻、儿子、父母决裂,穿梭于不同的女人之间,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与之相关的责任,完全沉醉于美好的生命之轻。所以在与特蕾莎同眠,醒来时发现自己的手被特蕾莎紧紧的攥着,他感到如此惊讶,竟莫名幸福。特蕾莎的纯粹、忠贞、甚至软弱——这些沉重的东西,让他着迷,让他愿意再次选择婚姻。但同时他又不愿意放弃之前自由的生活,婚后的他依然流连于众多情人中。
特蕾莎知道他只爱她,但她还要托马斯只属于她。她接受不了托马斯“灵与肉的分离”,她要“灵与肉的绝对统一”,这使得他们的爱情为彼此造就了一座地狱。他们彼此相爱,这足以证明错不在他们本身,不在他们的行为,也不在他们易变的情绪,错在他们之间的不可调和性,因为他强大,而她却是软弱的。
“发晕,并非害怕摔下来,而是另一回事。是我们身下那片空虚里发出的声音,它在引诱我们,迷惑我们;是往下跳的渴望,我们往往为之而后怕,拼命去抗拒这种渴望。”
第一次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是,那一年郁郁寡欢,自我封闭,当初买这本书也是因为喜欢书的名字,其中的“轻”字仿佛让人看到了希望。读到这里的时候有点累了,趴在5楼宿舍的阳台上透气,低头一阵恍惚,脑海里听到楼下传来呼唤的声音:来啊来啊,下来吧。仔细确认,没有人,可是声音还在,不知怎么突然就惊醒了,连忙退回寝室。这个恍惚就如同特蕾莎的眩晕一样,沉醉于自身的软弱之中,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却并不去抗争,反而自暴自弃……后来每次回想起来,依然心有余悸,好在不管多么艰难,都从那段日子杀了出来。
当特蕾莎意识到自己的软弱成了托马斯的负担,她选择了离开,从苏黎世返回布拉格。托马斯又恢复了自由,但很快他就发现特蕾莎已经成了他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他已经不习惯很久之前的“自由生活”,于是他追了回来。
这里他开始思考关于“存在”的问题,我们都觉得,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份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总是想象我们的爱情是它应该存在的那种,由不得半点偶然与丝毫牵强。
“如果我没有遇到你,我肯定会爱上他”,特蕾莎这番话让托马斯莫名忧郁。六次偶然将特蕾莎推到托马斯的身边,她爱上他竟完全是出于偶然,而他决定回到特蕾莎身边是那么的坚决,这份坚决竟是因为这偶然的爱情,这让他感到绝望。但他却没想过,六次偶然不就是必然,不就是命中注定吗。
特蕾莎决定去尝试托马斯所说的“灵与肉的分离”,与一名工程师发生关系,这样一个由“重”到“轻”的尝试,并没有让她轻松快乐,反而让她变得更加沉重。
书的最后一部分是他们为了逃避城市的叨扰,来到了乡下,过上了田园牧歌的生活,这里的生活让特蕾莎不再沉醉于自己的软弱,她明白了她爱他也是因为需要他,她给托马斯的、她所认为的忠贞的爱并非无私的、无可指责的,她用她的弱逼他就范,将他拖到低处,直至他不再强大……一个人如果想的是“我怎么了”,而不是“我被怎么了”,那么请为她欢呼吧,因为她不再软弱。特蕾莎终于释怀,故事的最后她终于懂得穿上漂亮的衣服,讨他欢心,让他高兴,在这最后的轻盈时刻与他尽情舞蹈。
一点插曲,为何特蕾莎能与萨比娜,这位托马斯的最佳情人,融洽的相处,大概率是因为这两个人互相欣赏,特蕾莎想成为萨比娜,萨比娜想成为特蕾莎吧。但是因为所处的阶段不同,人生的经历不同,萨比娜的一生都在背叛,都在和媚俗斗争,她太强大了,强大到托马斯可以忽视她,强大到弗兰茨承受不住她……我想她应该是这本书中上帝视角的角色。
回到最初的问题,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未必,作者发现问题,思考问题,但没有给出答案,“重”有道,“轻”亦有道,米兰•昆德拉用小说引发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普适性思考。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思考:什么是重要的?是因为生命已经太沉重,不怎么“重要”的要不起了,还是为了平衡“轻”,才要一些“重”的?你做了什么选择?
人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那怎么办呢,没有关系,重要的是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让自己强大起来,能够且愿意承受它就好了!
中学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篇2)
同情,同感,同理心,共情。同情是会让人排斥的吧,虽然施加者不至于以居傲的态度,说:“嗟,来食!”但那种优越感其实还蛮气人的;同感据作者说是情感的各个境界中最高级的情感,感知对方的喜怒哀乐并会对这份情感波动产生共频。我是觉得它和同理心不同,和共情更接近一些。
同理心的话,莫名认为应该用在有同种境遇的同类人身上。这么说吧,同感的出发点是爱,同理心的出发点是理解。胡掰的,不知道对错~自从看过《1984》后,凡是和政治牵扯不清的东西都会觉得莫名恶心,有时候会很纳闷,人,为什么可以坏到这种程度呢?盘问不休,拉人下水,踩人上位,层出不穷。秘密警察,老大哥,恨不得将所有人都曝光于闪光灯和摄像头之下。在这种精神的压迫下,所有的人,好的,坏的,都将会变成告密者,检举者,都将会以将别人拉下道德神坛而感到兴奋,都将会在凌虐和践踏别人的精神中获得快乐。
世界在扭曲,人性在崩塌,没有人相信纯粹,所有人都木讷的微笑着,都在自己变得不堪的同时渴望看到别人更加不堪,然后在见面时赏给对方一个了然的眼神。托马斯正是因为不愿意得到这样的眼神,他明明不在乎那些人,可依旧因为那些人的看法而不得安宁。因为职业原因,他对政治和整人一窍不通,虽不敢肯定他写有关俄狄浦斯的文章是否有嫌弃当事人逃避责任的意思,编辑们断章取义,由缓转急,将叙述直接弄成论点,一发不可收拾。
终于,一位杰出的外科医生,沦为了一名玻璃擦洗工,直至成了一名乡村的卡车司机。偶然的命运之鸟一齐飞落在她的肩头,特蕾莎,一位发现自己无论生活在任何地方,都生活在她妈妈阴影下的集中营里,爱情挽救了她,也加深了她的不安。因为在集中营里,避无可避,无论怎么小心,都将会掉入被预先设计好的圈套里,猛兽和小兽,越小越接近安全,越是有声望,越是冲在奋战第一线,就越容易被当做把子,直至碾压到社会底层,连小兽,不,连蚂蚁都不如的境遇方肯罢休。
轻与重,一切皆有因果,假如特蕾莎不这么敏锐和容易受伤,托马斯不会将其视为漂流过来装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不会爱上她;假如托马斯不是那么的盘旋于众多情人之间,特蕾莎不会觉得在国外也生活不下去,她本来以为去国外可以切断托马斯与情人们的联系,但她忘了情人是随时随地可以发展出来的关系,并不拘住在哪儿;不会认为只有两人都处在弱的位置上才会相对心安。
而这一切,都发生于偶然的巧合,偶然的贝多芬,偶然的数字6,偶然的宾馆相遇。虽然这么说很对不起特蕾莎,偶尔也会想假如托马斯的生活里没有特蕾莎的出现,他会不会在国外继续做他的医生,继续过着单身汉的轻生活,而特蕾莎,也许会待在她母亲的集中营里被同化,也许会遇到另外一个托马斯,谁能说得准呢?毕竟生活处处是偶然,而只有当偶然成为现实,这份偶然才能称之为缘分,否则就至多是个擦肩,什么都算不上。也许会像她的母亲一样,变得抛弃羞耻感,过着放荡不羁的虚无生活。
这样一来,两人的生活都是轻飘飘的,谁也不挨着谁,这么一想,生命在轻的状态下结束,是不是比在重的状态下结束来得要强一些。然而偶然,也是非如此不可的一部分。特蕾莎的媚俗,是她想和托马斯处在对等的状态,一开始推着自己前进成为摄影师,后来也许是环境使然,也许是她发现托马斯爱的正是她的弱小,于是是她就想将托马斯拉向她,让他成为和她同样的弱小者,一步一个脚印。他们两个人的死亡时间和弗兰茨的死亡时间,都处在向过往告别和向新生活迈步中间的夹缝中。
令人遗憾的必然?卡列宁,无疑是一条幸福的狗,是全书中最幸福的一个活物。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过上了每条狗都渴望的乡间幸福生活,赶赶牛群,撒欢散步。然而人不是狗,不能以狗的需求为基石,开创属于人的和谐共存这一梦想。人比狗复杂太多,人被更多的欲望牵扯,特蕾莎为什么觉得自己爱卡列宁更多,更纯粹,因为狗本来就是狗的样子,它以主人为天,不需要让它改变,不需要拉向自己,因为它本就不离不弃。它的一生就是幸福的循环,而人的一生是以直线前行的,循环只会让他们觉得无趣。弗兰茨说他情愿生活在一间“玻璃房”里,没有任何秘密,对所有的目光敞开。嗯,所以在我看过的书里的某一个瞬间,都会以特殊的被遗忘的模式封印在我的脑海深处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这样,《挪威的森林》也是这样。等我的某一情感爆发到某一程度时,就会将这个瞬间抽调出来,同时认为用来形容当下情感的这个词汇是自然而然出现的?
我曾写过一个流水账似的一段话,名字叫《玻璃房子》,但于我而言,居住在玻璃房子里是让人感到恐怖且痛苦的,没有人会不讨厌自己成为别人指点的谈资,讨厌那种跟犯了罪游行示众一般的耻辱,我和萨比娜在这点上看法一致,放弃私密的人是怪物。全世界的人都是演员,每个人都是媚俗的奴隶,也总有一部分奴隶,是自愿被锁链捆锁着的,如弗莱茨的妻子,她和《阿特拉斯耸耸肩》里边钢铁总裁的妻子一个样,他们需要的只是借用地位制造演出的舞台,她们热爱演戏并以此为生命的价值。所以,对于不同的人,牧歌的曲调应该也是不同的,媚俗的反面,被社会抛弃的那些杂音,抑或是不和谐的调子,应是与媚俗对立的那些人的牧歌。弗兰茨的一生,是被捆绑的,被自己想象出来的责任感捆绑,虽然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想象妻子爱自己爱到离开自己就无法生存,所以即便他并不爱她依旧娶了她,像完成使命一般。在经历了柬埔寨事件之后,本以为他的生活可以以自己的需求为中心了,本以为他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心平气和地和他的眼镜女孩一起,过上不用满脑子进军,甚至不必非前行不可的生活。然而迎接他的,不是崭新的新生活,而是通透之后的死亡,以及一句碑文“迷途漫漫,终有一归。”以自己的生命,完成了他妻子后半生演戏用的全部素材。
人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被无比复杂的因素牵扯着。所以当选择出现的时候,过重的压力会压得人喘不过气,一旦将所有的选择项都清除,清空到不必再做选择的时候,这口气就会松下来。松下来之后呢?短暂的轻松,会不会换来更为拧巴的压力,如影随形。慢慢的,麻木,得过且过的心态冒出来,几个月,几年,一生,也就这么没了。既不遂心如意,也无任何价值。
所以关于生命“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好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像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生命的草图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所以人永远无法知道自己要什么,也无法知道站在十字路口的时候究竟该朝哪个方向走,人只能活一次,既无法修正自己的过去,亦无法预算自己的将来。一切都是徒劳,一切都非如此不可。
最后说说四大主角唯一活着的萨比娜,一位美丽的画家,托马斯和弗兰茨的情妇,媚俗这两个字好像就是从她身上引出来的,一个最擅长逃避,最不擅长背负与他人之间的关系的人,更没有被任何重量牵制住的人,她活得轻飘飘的,明明很虚无,却又莫名通透,轻代表的虚无派和重代表的充实派,两者对于身体而言,哪个负荷更大一些呢?
从这本书中接触到媚俗这两个字,我理解的媚俗,是人对不会发生却渴望其发生的精神向往以及在此基础上想象出来的心理安慰,比如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比如一个没有隐私,没有个体存在的伊甸园。
虽读这本书不止一遍,却朦胧觉得并未抓住重点,虽说一千个人眼中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我看到的哈姆雷特,定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哈姆雷特,深觉自己还是太肤浅了。
中学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篇3)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最负盛名的作品。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其中装载了多种涵义:被政治化了的社会内涵的揭示、人性考察、个人命运在特定历史与政治语境下的呈现,以及对两性关系本质上的探索等。昆德拉将这些元素糅合在一起,写成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其中既有隐喻式的哲学思考,也有人的悲欢离合的生命历程的展现。
Es muss sein,意思是非如此不可。
Einmal ist keynmal,意思是偶然一次不算数。两者是昆德拉对重和轻做出的形而上学的阐述。
Es muss sein是生命之重的象征,代表了我们必须顺从的世俗道德和必须遵循的命运,人的伟大在于扛起命运,这代表了一种必然性。
而Einmal ist keynmal是生命之轻的象征,一次不算数,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然而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只有一次,不能重来,不能用来比较,是偶然性的代表。如果必然是重的那么偶然便是轻的。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生命之重抑或生命之轻。这就是米兰昆德拉在这一书中提出的问题。
托马斯选择了生命之轻,他不拘泥于世俗道德,对内心十分诚实。他在和千百个情人的交换中领略了每个人身上百万分之一的独特性,他讨厌俄军也不欣赏反对派,在书的最后他没了工作没了朋友;特蕾莎是生命之重的践行者,她认为灵与肉不可分割,在书的最后她完成了道生命之轻的转化,但他们二人的爱情毋庸置疑。或许没有那6次偶然,托马斯不会遇到特蕾莎。但这6次偶然也是由托马斯自己一次次的选择所引起的,这就是仅一次生命的可承受之轻。但若是永恒轮回,则100次的生命,都会由这6次偶然而和特蕾莎走到一起。所以这便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人存在的本身没有意义,但在这存在的基础上自我造就,就是我们生命的理由。所以如何在这仅有一次的生命中去选择,去决定自己的道路,去对自己的存在负责,是我们这一次生命中所不能承受之轻。
而生命之轻的另一践行者萨比娜背叛了所有,并不在乎自己将去往何处,最后她的世界变成了一片虚空,又或许她所做的决定本身就无意义,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弗兰茨遵从生命之重,固守内心政治理想,结识萨比娜后他背叛自己原来的生活弗兰茨的重是对历史的崇尚,可惜他看重的历史并不是十分有意义最终他在一次去柬埔寨的游行途中,被当地的恶人杀死。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单纯地选择了轻或者重,他们都是在轻或重中游离、徘徊、改变着,轻与重的界限也不是那么地清晰。
那么我们该选择轻还是重呢?
太宰治曾说:“人间不值得”。很多人都将其理解为人间不值得我来这一趟。而这句话本身的意思是积极的:人间本就是这样,它不值得你难过,活得洒脱一点。
世界不是永恒轮回,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倒不如放掉那些自认为无意义的,尽情享受生活,体验人生,释放自己有趣的灵魂,活得更加肆意精彩。王小波曾说:“似水流年才是一个人的一切,其余的全是片刻的欢愉和小确幸。”生活明朗,万物可爱,听从自己的内心,保持因生活细碎而满足的能力,而不是让鸡毛蒜皮的小事磨碎我的热情。
同时记住不要放弃所有,我们无法活在虚空中,因为这种轻是我们生命无法承受的,轻让我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世界也需要一点点重,重在法律,重在道德,重在对我们的约束,我们需要在“重”中不断前行,忍受世俗给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去努力,去抗争。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
我们每一个人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时,都有义务负重前行。前段时间大火的电视剧《破冰行动》的原型正是广东警方海陆空联合出动的“雷霆扫毒”行动,最终大获成功,许多人为此付出了时间、精力甚至是生命,但他们却换来了更多人的美好生活。
在承重中去奋斗,有时或许很世俗,但这也是在为“轻”奋斗。轻的同时可能意味着重,重的另一面则是轻。选择“轻”,看似不受约束,其实是不能承受;选择“重”,看似不能承受,其实是真实。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就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存在。
中学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精选5篇1000字
中学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篇4)
在轻与重之间,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这本书开头就提出这样的问题,我在全篇中寻找答案,在最终还是把注意力放在了这本书的名字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既然“轻”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那是要选择“重”么?真是这样的么?
个人理解,小说的主人公特蕾莎是一个生命之重的人物。对爱情的专注和责任、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对事业的认真和执着、对善恶的爱憎和明断……,在重压之下艰难地活着,活得实在。以至在这个没有美和真爱的人间,最后只能在一条狗的身上找到人间的牧歌、找到真爱。既使在这种情况下,特蕾莎还在怀着内疚的心情检讨自己是否对托马斯太苛刻?这就是她人生的境界。始终恪守人生的戒尺!与之相反,托马斯、弗兰茨、萨比娜则是生命之轻的一类人物。是一些飘浮在半空的人物,没有任何责任和约束的规范。托马斯的情人有两百多,还为此托词说性与爱毫不相干,其乱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连自己的儿子也不想认;萨比娜也是一个我行我素、随心所欲的人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你可以背叛亲人、配偶、爱情及祖国,然而当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一样也不剩,还有什么好背叛的?萨比娜感觉自己周围一片空虚。这空虚是否就是一切背叛的终级?”“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沉重,是每个人都想摆脱的,然而当失去那份沉重的时候,那生命中的轻,还是我们所能承受的吗?在生活中,许多时候,我们都是被这些不能承受的轻打败的。它就像是某种空气中微弱的粉尘,却让我们不经意的吸入到灵魂深处,从而让我们一生都受到它的影响。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其实,“轻”和“重”在某种环境下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关键看我们怎样选择。我认为,选择一个有实质的人生就应该是我们所追求的。每个人的追求不尽相同,所选择的道路也不尽相同,但只要选择了你的初衷并付诸了努力,在这个过程中发现自己,提高自己,肯定自己,那么你的人生就是有实质且精彩无限的。不必要去抱怨你的人生被什么所累,只需要朝着自己认定的方向,坚定信念的走下去,享受生命的过程,也许当你突然回首时,就会发现,原来我的人生同样积累了某个领域的很多东西,我的人生色彩同样斑斓!那么“轻”与“重”永远不会成为你的阻碍,也不会出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中学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篇5)
3年前慕名买这本书,但读了两章,味同嚼蜡,找不到读下去的乐趣,然后就搁一边,再没有拾起来。
3年后的今天,因是读书会必读书目,然后又重新拾起,没有想到一气读下去,居然不过瘾。然后,又粗翻二遍,三遍,每翻阅一次,都能发现新的东西,已然至今,依然感觉书中表面看似风轻云淡幽默诙谐的词句背后,仍藏着作者没有彰显出来的价值指向。所以,这本书的阅读总结迟迟不敢写,因为担心自己的解读在昆德拉深邃且多义的思想面前成为一个肤浅幼稚的笑话。
“句有尽,而意无穷”的诗性写作方式是让我着迷于这本小说的主要原因,而其对“轻与重,灵与肉”的哲学思辨更是有着启人心智醍醐灌顶的醒神作用。
书中第一章第二小节作者引用公元前6世纪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宇宙是被分割成一个个对立的二元,明与暗,厚与薄.....他把对立的一元视为正极,另一极为负极。并说,轻者为正,重者为负。
老子在《道德经》里也有关于“轻与重”的哲学表达,他说:重为轻根,静为噪君,是以君子终日行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奈何以万乘之主,而身轻天下?轻则失臣,重则失君。
老子认为重在下,是轻的根本,所以他倾向君子行事以“重”为准则。
而书中,从昆德拉引述的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来看,东西方两位老牌哲学家的观点似乎是对立的。但我从网上看到关于巴门尼德的学术介绍,说他最核心的哲学思想是“思想和存在是同一的”,我们倾向地认为思想为轻,存在为重,这说明,在巴门尼德的哲学体系中,“轻”与“重”合二为一才是世界的本源。如果这样的话,昆德拉会不会对巴门尼德的观点存在误读?还是,只是为了写这部小说,才故意“曲解”巴门尼德的观点?
这个不得而知。不过我们可以在下面对小说的解读中,一窥昆德拉对于“轻”与“重”的哲学本意。
不过说起巴门尼德,我们知道,他在晚年时,苏格拉底曾向他当面请教过学问,想起此,让人不由地会想到同时代孔子向老子问学时的场景,而孔子在东方的地位同苏格拉底一样,影响不可谓不深不广。巴门尼德的哲学思想对后世的苏格拉底、柏拉图,甚至黑格尔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而老子区区五千言的《道德经》在中国的哲学史上,传承多年,依然历久不衰,且熠熠生辉,也是值得肯定的。我们看到,两人对于各自身后时代的影响,虽然不尽相同,但在东西方的哲学史上,二者的思想默默地彼此映照,“可谓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这种几乎可以比肩的态势,不由地让人在心中暗暗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