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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中小学读后感800字

时间: 小龙 读后感

《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在这次神圣的“认祖归宗”仪式中,小说将六道轮回这一东方想象力草灰蛇线般隐没在全书的字里行间,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生死疲劳中小学读后感800字5篇,供大家参考。

生死疲劳中小学读后感800字篇1

看莫言的书一向是件很过瘾的事情,同样的感觉在贾平凹那也能找到,读老贾的小说,让人忍不住想大口抽烟大口吐痰,而莫言的小说,则使人大口吞口水,并目瞪口呆到汗流浃背,这个小胖老头太能侃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倾诉狂,他要是不写小说,去讲评书也绝对会是个好手。

《生死疲劳》莫言的书,延续了莫言一贯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什么叫魔幻现实主义呢,远一点,得扯到马尔克思的《百年孤独》,这本书以往获得诺贝尔奖,近一些,大概是《封神榜》。一提《封神榜》,大家恐怕也就是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就是上天入地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百无禁忌,《生死疲劳》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书中主人公西门闹生前是个地主,死了以后,转世,分别成为驴、牛、猪、狗、猴和大头婴儿,虽然经受了六道轮回,却依然坚持了人的思维,并经过他的驴眼、牛眼看到了世间的事,有够诡异,由此可见,莫言的想象力也有够丰富。

在当代的小说家里,莫言大概能算最土的一个,其作品,很少涉及到城市题材,除了《师傅越来越幽默》,也就是之后老张拍的《幸福时光》以外。拿评论家的话讲,莫言是个很民间的作家,近年来,这个趋势好象更加明显,从《檀香刑》开始,莫言就开始尝试用民间的艺术形式来写小说,这部《生死疲劳》走得更远,干脆就是评书的章回体,其语言也是评书的风格,大段大段的独白,大片大片的描述,气势恢弘,连绵不绝,要是拿来朗读的话,保证能读得唾沫横飞,等到上气不接下气之时,再大吸一口气,这种感觉,比较类似于刚吃了一盆水煮鱼。

在《生死疲劳》的封底,印着一些文质彬彬的废话,“《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这话很愚蠢,除了冠冕堂皇以外,根本就没说对事情的本质。莫言这个人其实就是个天生的倾诉狂人,他只是喜欢讲故事而已,而中国评书的章回体与说书人的气质又正好适合他,于是他便拿来一用,《生死疲劳》也就这么诞生了。莫言的幸福之处,就在于他能将自我的倾诉欲望转换成文字,于是,他就成了作家,写书赚钱,这等好事,旁人是羡慕不来的。

生死疲劳中小学读后感800字篇2

生死疲劳出了也很长时间了,一向没看,主要原因是不敢看吧。像檀香刑,要不是有人力荐,必须不会看,等到真的看了,果然无法消受。生死疲劳倒没有像想象的那般暴力。或者说,是另一种暴力。莫言在书中随心所欲的叙述,开始使我感到新鲜和惊喜,之后则是感到不悦。再加上他把自我也在书中安排上一个主角——这个主角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对人物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样的安排,使得作者对整个故事,故事中人物的控制越发专制。到了最终,主人公西门闹转世成猴,两年后又被蓝开放打死,这样的情节已经很明显的是作者对结尾的刻意安排,而莫言还觉得不够,最终忍不住自我跳出来,对故事中人物的归宿做个交代。

我想莫言必须很爱他的这些主角们,所以必须要给他们安排一个结局。可这也恰恰说明了,这些主角之于莫言,并非是独立的人,而只是他创造出来的主角。他像上帝爱子民一样的爱着他造出来的那些人。我想起了余华,他在介绍自我的创作感受时以往过类似这样的话:"写到之后,就不是我在替他们说话,他们自我站起来,说出的话让我也感到惊讶。"也许是因为先入为主,莫言这种包办一切的做法让我感到有些不适。

这就是我为生死疲劳挑出的最大毛病吧,或许,这也不是一个毛病。我还记得刚刚看第一部分驴折腾时我的惊喜,正如你所说,莫言疯狂了。而他随心所欲的语言也感染了我。可是再往下来,牛犟劲,猪撒欢,还是这样。也许是因为我听了莫言太多的疯言疯语,已经疲倦,或者是作者自我感到了疲倦,猪撒欢一段让我觉得,生生死死的轮回,真是会让人疲劳。好在最终一大部分狗精神,不管是因为作者发现自我已经没有办法完全站在动物的视角叙述,还是作者有意为之,叙述成了两个主角两个线索共同的推进,倒是让我重拾对生死轮回的信心。

另一方面,整本书都充满了作者的写作技巧。这让我联想起,理发店里手艺出众的师傅在为顾客理发的时候时不时的耍着剪子。可是换个角度说,能让一把剪刀上下翻飞盛开出美丽的花,莫言终究是实力雄厚。

生死疲劳中小学读后感800字篇3

莫言,20__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也是我国第一位真正意义上获得该奖的第一人。莫言的获奖让我重燃随着繁琐生活早已失去的对文学的那份热度,一连4天一口气读完莫言先生的大作《生死疲劳》,心中就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且先说说《生死疲劳》这本书吧。故事从1950年开始,一向写到。贯穿50年漫长路程的是西门屯一个小村落的变迁史,也能够说是中国土地改革的变迁史。贯穿这一变迁史的是西门一个大家庭的荣辱兴衰。作品以一种魔幻的艺术形式表此刻大家面前。作者经过一世为人,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的生死轮回的形式,以人的眼睛和动物的感官来叙述故事,故事人物众多,情节繁缛复杂,可是先生却以不急不慢的不温不火的方式向我们诉说了这样一个荒诞又庄严的故事。

有人说这本书是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读到此,我不禁心中充满了愤慨,又一想,又感到欣慰。因为莫言已用他的笔,代替我们发出了这深深的控诉。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致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我似乎能体会到莫言那对祖国深深的热爱。

值得一提的是,据先生自我讲《生死疲劳》这部小说仅用了40多天就完成了。是什么力量让先生提笔一挥而就的呢我想是先生对这片故土的热爱,对这片故土的职责,对这片故土的未来的憧憬驱使着先生的思想,驱使着先生的笔触,驱使着先生的义务。心中不禁对先生充满敬意。倘若每个人都能像先生这样对这片生我们养我们土地的未来充满憧憬,这片土地又何愁没有完美的未来呢?

生死疲劳中小学读后感800字篇4

把《生死疲劳》读完了,心境很激动,这么厚厚的一本书,每一天读两小时左右,坚持了整整20天,书中那吊诡和磨砺真的让人百感交集。全文脉络清晰,语言流畅,思绪天马行空,用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会的农村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部记实作品。这真是当代最具想象力的作家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力作。

书中很多生动的片段,我读着读着偶尔会扑哧而笑,比如小三和西门猪去偷杏子吃的过程,比如莫言把尿液落到马力带上,回答是想给皮带降降温。当然好笑归好归,这部小说最打动人心的还是蓝脸的那种信念,那种自我命运自我作主的信念。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他,我觉得除了动物的形象生动外,仅有蓝脸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也许是他的执拗和毅力打动了我吧。他在月光下坚持劳动的形象在我心中很高大,那个朴实勤劳的农民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坚持也迎来了精神上的胜利,土地实行了包产到户。可是我联想到我们此刻的土地却因开发商无节制的开发而越来越少,真想说让土地适度开发吧,土地是农民的生命。

佛教说有六道轮回,主要是让我们与人为善,而莫言把生死轮回融入到小说创作上,一次次的轮回,使得整篇文章结构清晰利落,让人一目了然。这点上我很佩服他的创作构想。莫言能用酣畅淋漓的语言和生动无比的情节把故事一一展现,他的想象力也让我惊叹,让读者看到他一流小说家的才华。他是当代作家,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所以能阅读他的小说,我觉得很幸运。

再说说我认为的缺点:莫言很会调侃,经常莫名其妙地插进:莫言在他某某书上说,我个人觉得有点不协调,我阅读讲究顺畅和全身心投入故事情节,被他这样一弄,我看得累,也许是我的品文境界没到达吧。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至今还没明白他为什么要加这样一些跟故事情节没多少关系的资料。再说说叙事者,突然变化之快,这个我是动物还是人要极力地去琢磨,异常是转成狗后,真是多变啊,本人这个笨拙的脑跟不上他的速度。

作为文学作品,里面的个别字样,我觉得还是粗俗了些,我提议未成年小朋友不要阅读此类书籍,可能是我接触的纯文学作品跟这个还是大相径庭。如果只是一般的小说,那这些字眼也就马马虎虎吧,可是是文学作品,那我还是觉得庸俗了点。还有,最终的结局,总觉得有所欠缺,跟前面的资料比结局还是逊色了点。当然网上也有人夸他的结局的,所谓见仁见智吧。

整体来说,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值得一读。我们不能要求人是十全十美,当然作品也是如此,十全九美就是不错的作品了。

生死疲劳中小学读后感800字篇5

适逢春节。带着这本砖头一样重的书到乡下奶奶家过节,闲来无事便上阁楼读上一时半会,或是早上伴着鸭子下塘的嘈杂,或是在乡村冬夜特有的寂静之下,七日之后最终读完了这本大书。

《生死疲劳》从1950的高密县讲起,以千禧年为终点,莫言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书中最吸引我的不是别的,却是高密县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那些在如今中国大地上以极快的速度褪去的别样景色总是最容易唤起我怀旧的情绪。

堆得老高的稻草,曲折蜿蜒的田埂,村边斑驳的老树,家门前的沟渠…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我对这些怀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而今却道时过境迁。我也曾回到我生长的小镇上,可是找不到一条走过的路,住过的庭院,爬过的老墙,认识的坟墓,更看不到一丛似曾相识的野菊花。以前总是抱怨社会发展太慢,这个时候才觉得它的脚步太快了,现代城市的各种因素春风化雨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我的村庄改造得面目全非。那是一样中规中矩的楼房,一样“灰不溜秋”的马路,一样高耸的路灯,一样的“千城一面”。

每一座村庄都是一个卢浮宫,里面都有珍奇异宝,需要保留。请不要说这是我个人不切实际怀旧的毛病,你为什么至今还保存着年少时夹在书页里的银杏树叶?多年后的某一天,当枯干的树叶不经意地落下的哪一刻,难道你没有对人生有什么新的感悟?一片银杏树叶就像一座村庄,一座村庄承载着无数份魂牵梦绕的乡愁。以至于每次经过以往生活过而如今盖头换面的小镇的时候,心里总是空落落的。虽然我也期望牵着幼儿的手走下一阶又一阶的青石板,带他去我以往嬉戏过得田野里拾起遗落的稻穗,虽然我也渴望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依旧能闻见池塘边飘过来的淡雅的金银花香气。

蓝脸的碑文是这样写的: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生命就是这样充满着厚重感地轮回,而我们对乡村的记忆最终也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埋入黄土之中。我所能做的只是祈求这个过程越慢越好,越慢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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