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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800字

时间: 小龙 读后感

本篇小说是简·奥斯汀在英国的巅峰时期写的,她写的这篇小说,趣味不失,却又讽刺了乡村人的势力、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扭曲看法。一起来看看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800字(篇1)

早就买了这本书,暑假里,闲着聊,便翻开了第一页。如果说开始是抱着好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故事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贝纳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贝纳太太是一个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贝纳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珍贝纳是贝纳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萨白贝纳是贝纳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小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查尔斯宾利,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宾利却恋上了贝纳家的大女儿珍,与贝纳珍相互爱慕;而宾利的好朋友费茨威廉达西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贝纳家的二女儿伊莉萨白,但是因为贝纳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萨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但最后他们仍走上了幸福的殿堂。

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我们的生命中有太多太多“阴错阳差”的遗憾,很多的爱情,都需要一双慧眼,才能看出它如星星般闪耀的光芒,否则在不懂珍惜的人眼底都是一颗普通的石头而已。

爱与被爱都是一种不一样的幸福,甚至于在学生时代的暗恋,心中藏着一个人和等待一个人的感觉,这些甜美的回忆将永远藏在心里,如果不是经历许多的坎坎坷坷,我们不懂得欣赏曲曲折折,也不知珍惜所能拥有;人们常以为相信梦想的人一定是浪漫到不切实际的人,而我却认为他们其实是既理性又感性的人,而人生的幸福,梦想的建筑正是理性与感性的收放自如,坚定的相信、真心地期待、诚恳地努力,每个人都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奇迹,就如同达西与伊莉萨白;如果你爱的人最后留在你身边,请好好珍惜一生,如果最后的路是一个人,只要豁然开朗、没有愧疚,幸福的感动依然会永远长相左右,人生的智慧不在于失去之后留下怨恨,而是记取教训之后更成熟的信任。

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譬如: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什么,都需要同自己心灵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800字(篇2)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是一位英国作家,名叫简·奥斯丁。可能有些人不太熟悉他,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实力与声望。有一本书,名叫《简·奥斯丁评论集》,在书中,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近一百年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两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有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这是多高的评价呀!可以和莎士比亚并称,可想而知简·奥斯丁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简·奥斯丁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乐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六部小说。其中《傲慢与偏见》是最为脍炙人口的一部,也最具有代表性。

《傲慢与偏见》的初稿写于1796年,到1797年才发表,原名《初次印象》。曾经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名著之一。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比“初次印象”更能抓住此书的特点。因为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一年有一万英磅收入的青年男子达西和一位出身不太富裕的女孩伊丽莎白。他们的关系错综复杂,大概可以这样形容: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初次会面是在一个舞会上,达西和他的朋友是作为嘉宾来参加的。达西给人的感觉十分傲慢,他只跟熟人说话,只跟朋友跳舞,让所有人都觉得他高不可攀,伊丽莎白就对他产生了一些偏见。后来,经过很多事情后,两人产生了更大的误会。再然后,双方渐渐熟悉起来,误会就解除了。最后,有情人有终成眷属。通过这些,证明有些事情是不可以依靠初次印象。当然,书中也含有很多对社会上一些人的讽刺,让我一种极其憎恶他们的感觉,因为这种人生活中也处处都有,十分形象,刻画得非常真实。比如伊丽莎白的母亲,碰到一丁点儿的事都要炫耀不停,柯林斯先生的不知羞耻等等等等……大家可能都看出来了,这是一部关系爱情的小说,可能不太适合我们这个年纪的小学生看,也许更适合我们的父母看,但我觉得它并不是人们想所想象的简单的言情主题,这是需要申明的,《傲慢与偏见》还是反映了很多的社会问题,同时还是一部社会史。

我还是从一个学生的角度来评价以及谈论一下我的想法。在平时生活中,处事一定要矜持,要有独立思维,但是不要骄傲到不合群,与人交谈不要言过其词,生活中也不要有一丁点儿的疏忽,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让别人抓到你的漏洞。因为大多数人只记恨,不记好,要想成功地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一定要留心这几点。

这就是《傲慢与偏见》带给我的思考,希望大家也能领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800字(篇3)

伶俐且聪慧的伊丽莎白显然不被母亲本内特太太所喜爱,本内特太太认为伊丽莎白论端庄标致,不及简的一半;论脾气随和,也不及莉迪亚的一半。可本内特先生却偏爱伊丽莎白,认为她聪明机灵,胜过其他的女儿们。有着五位女儿的本内特太太“缺乏悟性,孤陋寡闻,喜怒无常”,她一辈子就是希望把女儿们嫁个好人家,每天的乐事就是走东访西,探听消息。

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笔下的风俗小说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当时乡绅们的生活状况,围绕着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虽经小小曲折,但描写的花好月圆的结局总是令人赏心悦目。

思想独立、风趣幽默的伊丽莎白初见达西先生时,便认为他举止傲慢无理,目中无人,不如魏肯先生风趣、低调、待人和气。更因为听了魏肯先生对达西先生的中伤而误会加深,以致于感情的天平倾向花花公子魏肯先生。面对自己家族的遗产继承人柯林斯先生的求婚,伊丽莎白不为所动,她对迂腐、世俗的柯林斯先生毫无好感,她心目中的爱情神圣不可侵犯,它属于那位能够开启她心窗,拨动她心弦的人。伊丽莎白深知没有爱情的婚姻对她来说是耻辱和痛苦,她绝不可能从中得到她所想要得到的幸福。

而当好友夏洛蒂接受柯林斯的求婚时,伊丽莎白认为大大不可,夏洛蒂却坦诚地道出自己并非是个浪漫情趣的人,只求有个舒适的家,而柯林斯先生完全符合她的条件,婚姻在此时完全成了不缺衣少食的现实堡垒。伊丽莎白显然不同意好友的观点,柯林斯先生能在三天之内向两个人求婚,在她看来已经极不诚意了,而好友关于婚姻的态度也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伊丽莎白很快感觉到她们之间的信任不再,唯有祝福好友幸福。

宾利先生对美丽善良、贤淑可爱的简一见倾情,他和她简直是天生的一对。每个人都认为简和宾利先生毫无悬念地将结合在一起,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尽人意。宾利小姐的阻挠、达西先生的误解,给这桩原本应该一帆风顺的婚姻蒙上一层阴影。

故事一波三折,先是简的大好婚姻受阻,宾利先生不辞而别;伊丽莎白断然拒绝了达西先生的求婚,虽然他英俊富有,才貌双全,但伊丽莎白无法接受她认为他所具有的傲慢与无理,一意跟随自己心的呼唤;莉迪亚竟然与魏肯先生私奔,多亏了仍深深爱着伊丽莎白的达西先生暗中相助,才得以保全伊丽莎白家族名誉。

当然简·奥斯汀从来不会让有情人难成眷属,达西先生为着伊丽莎白而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伊丽莎白也渐渐意识到过去她的偏见,转而能够接受达西先生。在达西先生修正了对好友宾利先生的影响后,宾利先生重新回到简的身边,抱得美人归。就连莉迪亚也能体面地嫁给魏肯先生,尽管私下是因为魏肯先生收了达西先生一大笔钱。

伊丽莎白的偏见或许来自于她自己的坚持和主见,她不盲从旁人的意见,尊重自己内心的选择。她从不被财力、势力所影响,虽然也曾有心的偏差,幸好没有错过达西先生。性格长相都无可挑剔的简内心宽厚,即便是宾利先生离她而去,她也未曾怨天由人,简单随缘也许总是伴随着好运,幸福如期而至。夏洛蒂明白自己的平庸,与柯林斯先生的婚姻无非就是庸常平淡的生活,确保衣食无忧,但这也能使她心满意足,平淡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而即便是和魏肯私奔的莉迪亚对自己的行为毫不介意,婚后仍不时地向自己的两位姐姐索求帮助,在她看来,一切都是天经地意,满意非凡的。伊丽莎白从不看好莉迪亚,甚至预见了她的堕落。书中暗示这样的婚姻不可能长久,也未必能得到永远的幸福。

简·奥斯汀塑造的伊丽莎白形象无疑是理想化兼完美的,她具有极强的精神气质,极富个人魅力。人人都喜欢聪颖大方,说话俏皮,漂亮得体的伊丽莎白。而渐入情网的达西先生历经磨练,经受住了考验,最终能够忽略起初不被他看好的伊丽莎白家族其它因素,有情人终成眷属。书中各异的人物都有着与自己的身份贴切的爱情观、人生观,读来耐人寻味。

我们不难从简·奥斯汀的小说中读出她对人性的透彻理解,对丰富多彩的人物的精准描写,在满是机智幽默且又富有魅力的反讽语言中领略小说的精髓所在。而爱情却一直是简·奥斯汀的主题,这位终身未嫁的英国乡绅的女儿,忽略了历史大环境的种种,始终用她的妙笔书写小世界里的形形色色的人性,在情与爱中,我们或许能看见她独立而又惹人爱怜的影子,在光阴中恍惚拖长,意味深远。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800字(篇4)

此前看过书的简介,经过细读后更是别有一翻滋味。男主角具备了高富帅,女主角自然就得是一个有内含的灰姑娘。虽少了些人情事故,但也从书中不同性格的人物中看到了不同角度的爱情观,从而让人深思。

两个主人公伊丽莎白与达西对彼此的态度上都或多或少的有过傲慢与偏见。在伊丽莎白眼中,达西是傲慢的,因为他不屑与像她这样无钱无势的人说话,更瞧不起一心想把五个女儿都嫁给有钱人的妈妈,还有两个爱慕虚荣的妹妹更是让达西懒得理睬。所以伊丽莎白一家人都讨厌他。而爱情这东西从无到有也是一种另样的奇迹。达西对伊丽莎白从不屑到爱慕也许连他自己也解释不清吧。旁观者清,我想就是因为她在达西眼里是个另类吧。她不像周围其它女孩那样围着他说好话,也不会故意摆弄身姿来吸引他的注意,所以在上流社会待久了的他才会注意她,对她好奇,才想要了解她,因为与众不同爱上了她。这现在已是太多偶像剧里用过的桥段了。好吧,我们回到故事。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受到拒绝而深受打击。于是他给她写了封长信。伊丽莎白应该是从这封信开始对达西放下了偏见。信中解释了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而后的几次会面后,两个人便冰释前嫌,相互产生了爱慕。当然偶像剧嘛,怎么会让男女主角一帆风顺呢!伊丽莎白的妹妹少不懂事,跟一个及不靠谱的人私奔了。而这个人当初还向伊丽莎白示过好,并且说过达西先生们的坏话,当然误会早在那封信里解释过了。(天哪是好久没有写东西了吗?好多字都不会打了。)于是伊丽莎白告别了达西回家帮助家里解决这个让人羞耻的事。哪怕和家里人一起分担一下忧愁也是一种精神安慰吧。

事情是伊丽莎白的姨夫帮忙解决的。当然这需要很多的钱,因为那个及其不着吊的人欠了很多赌债。而那个不争气的妹妹却被爱情充昏了头脑。一味的沉浸在这注定不会幸福的美梦中。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后来伊丽莎白得知,是达西暗地里帮忙,为那个人还清了赌债,还答应每年都会给他一些钱做为家境补贴,还给他找了个不错的职位。好了,写到这大家也都知道已到了偶像剧的尾声了。就像所有的偶像剧结局都是圆满的一样,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哦对了,写到最后忘了介绍伊丽莎白的姐姐了,她是一个非常随和的人,把所有事情,所有人都想的那么美好,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因为所有人在她眼里都是好人,书中她和达西的好朋友相爱,也成为一段美好的佳话。还有一个妹妹也很有意思,也许是书看多了,总想把所有事情都理出个道理来。另一个妹妹年少时也有过不懂事,但是后来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影响下也变得落落大方,后来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描写的很鲜明,阅读的同时也时常与现在的生活和人物进行对比。此时此刻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性格决定了命运!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800字(篇5)

你可以逃避她的出现,但你永不能否定她的存在。——题记

我一直没有忘记她。既不漂亮也不特别,眼神却锐利又明亮,安安静静缩在教室一角,敏感又脆弱,自卑又怯弱。

小学时,老师指着一个作文大赛,说:“谁有兴趣就写好交给我。”她的眼眸分明如同石子投入湖泊荡起圈圈涟漪,心生向往和跃跃欲试。她在课后写满了一张又一张的稿纸,废纸篓堆满揉皱的纸团。但她来到教室,听见了一个同学在念自己写的作文,一字一句,写得那样好那样好,字字珠玑映衬得她的不堪和卑劣。她默默将写好的作文压在了书本的最深处。我尽收眼底,嘲笑她的卑微与怯弱。 初中时,期考里一个朋友夺得魁首,在冗长的名单里,是众人艳羡的NO。1。她一路搜寻,跳过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名字,最终停留在了自己并不拔尖的名次上,数着与第一的距离。那白纸黑字的纸页分明那么短,但一个一个数过去,却又那样吃力——是理想与现实之间难以逾越的桎梏。但她却伪装成极其毫不在乎的样子,笑容满面地对朋友说:“考试什么的,我一点都不在乎。”“真的?”“没错,一点都不在乎。”

我坐在座位上,向她遥遥投去鄙夷的注视,鄙夷她的可笑与虚伪,自卑和怯弱。 但在漫长的年岁中,我虽对她万分否定,但却否认不了,她是我成长与青春里,最熟悉的朋友。我也万分诧异地发现,她也是我们彼此的岁月中,都曾拥有的阴影和卑微。她的怯弱卑微,也不过正是我们自己的怯弱卑微。

但当我们回头去看过去那样苦涩又渺小的自己后,却又矢口否认她的来临。不愿面对自己竟也有过她那样“敏感脆弱又自卑怯弱”的时光。正如我一样竟也天真地认为我与她根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我们对她的否定,也正是对当初疼痛时光的否定。 因为她是一个不忍提起的人,是一段苦涩的过去。 但也正是因为她,我们也才能成长为更好的人。因为她给予我们改变的渴望,因不甘卑微怯弱,因不愿虚伪自卑,因不想可笑懦弱,所以我们奋斗,所以我们成长。但无论将来你如何成功如何焕然如何逆袭得不留当初分毫痕迹,在相似的几个黑夜或是在拥挤的人流里,总会有那么一瞬间会想起来,在一段酸涩的时光里,我们彼此的,最戏剧的自卑怯弱。 她永不消逝,她从不离开。

正如我前面所说:你可以逃避她的出现,但你永不能否定她的存在。因为她正是我们内心的缩影和倒像。 致我们都曾拥有的自卑怯弱。 致我们彼此都不愿回顾的酸涩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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